州民政局赴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对接福康工程项目
5月7日,州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开斌率队赴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 恳请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领导再赴黔西南对符合“福康工程”肢体矫形手术条件的对象进行筛查,确保全州每名符合条件的贫困肢体残障患者获得免费治疗机会。
“福康工程”是国家福彩公益金为西部地区民政扶持对象的肢体残障人员实施免费手术矫治的医疗救助项目, 具体由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附属康复医院负责实施。
今年1月中旬,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医疗专家组陈亚明副主任一行深入我州晴隆、贞丰、兴义三县市,对年龄在4-50岁的社会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三无”人员、儿童福利院及其社会贫困家庭无器质性病变,心理及生理均能够承受手术创伤,无精神疾患及传染性病史的549名肢体残障人员进行了筛查。这549名残障患者中符合“福康工程”肢体矫形手术条件的有154名,目前,已有四期患者分批赴京进行免费手术矫治。住院期间, 患者的治疗费、住院费由”福康工程”项目解决。通过手术,残障人员的生活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既减轻了家庭经济负担,又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障患者的关爱。
在北京,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党委书记蔡山涛陪同李开斌副局长一行看望了在京进行康复治疗的黔西南患者。在听取黔西南就肢体残障人员筛查工作的情况汇报后,蔡书记充分肯定了黔西南州为残障人员康复工作所作的努力并给以了高度赞扬。并同意将黔西南州作为2015年“福康工程”项目试点地区,决定今年下半年组队再赴黔西南,对兴仁、普安、安龙、册亨、望谟、义龙试验区符合手术条件的患者进行筛查;同时决定在黔西南州选一家定点医院,作为肢体残障人员的前期筛查和后期康复治疗点,中心将对定点医院从技术、器械、培训等方面给予资助。在确保对患者实施救治的同时,最大限度减轻患者家庭途中往返的经济负担和身心劳累。
“福康工程”肢体矫形的筛查范围为:1、脊髓灰质炎后遗症:髋部畸形、膝部畸形、足部畸形和功能残障。2.脑瘫患者四肢畸形和功能障碍。3.一侧肢体短缩畸形。4.先天性膝内翻畸形,膝关节外翻畸形。5.马蹄内翻足、外翻足等各种足部畸形。6.脊椎裂或脊髓栓系综合症引起的四肢畸形7、慢性骨髓炎引起的肢体畸形。8.髋关节脱位及发育不良、扁平髋及股骨头坏死、髋内外翻畸形、股骨短缩及成角畸形。9.膝关节僵直及屈曲挛缩。10.“O”形腿、“X”形腿、“S”形腿、“K”形腿。 11.骨不连及骨缺损、骨畸形愈合。12.先天性胫骨假关节。13.创伤后肢体畸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