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环境保护局安排部署汛前防汛环境安全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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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8日发表
近日,州环境保护局下发通知,对全州汛前环境安全检查工作进行详细安排部署。主要检查内容是各饮用水源地、重点污染源企业、环境敏感区域进行专项排查。重点检查沿江(河)的化工、造纸、酿造、制药等重污染行业企业、尾矿库、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等重点场所,以及生产、使用、储存有毒有害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单位和场所。检查方式采取检查与自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方式。汛前检查工作从3月11日开始,到4月18日前全部结束。
为确保汛期环境安全,及早谋划今年防汛工作。州环境保护局明确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强辖区内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环境监管,健全相关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查出的环境安全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力争汛前解决,汛前难以解决的,要落实应急预案,确保度汛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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