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社局切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
州人社局切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
2015年3月4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落实重点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会议。会议由州人社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马崇曾主持。局班子成员面对全局干部职工各自就分管工作2014年完成情况作了汇报,并就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出了郑重承诺。
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州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谦就落实主体责任,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张谦指出,州人社局党组主要有七个方面的主体责任:一是加强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二是选好管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是执政为民,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四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五是坚持不懈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六是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七是带好队伍、以身作则。局纪检组在协助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同时要履行好五个方面的监督责任:一是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行为;二是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三是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四是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五是重点打击企业行贿行为和个人诬告行为。
会上,张谦代表局班子和个人从六个方面对党风廉政建设作出郑重承诺: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加强纪律建设,强化责任意识、规矩意识和作风建设,发挥带头作用,严于律己。全面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敢于负责,勇于担当。二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以身作则。三是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准则》等规定,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十严禁”、“十不准”,不以权谋私,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四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不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选好管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五是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工作作风,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不参加和放任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六是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及亲属,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身边工作人员及亲友谋取利益。
州人社局全局干部职工18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