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公安局三三四举措推动公安档案信息化建设
州公安局高点定位、创新管理,采取“三年规划、三级联动、四个统一”工作举措,全面推动公安档案信息化建设,着力提升全州公安档案信息化服务实战的整体效能。
一是完善“三年规划”,目标做到有的放矢。为使全州公安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科学、规范、可持续发展,黔西南州公安局按照“整体推动、突出重点、有序实施、实用高效”的思路,制定了《黔西南州公安档案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2013―2015)》。规划分三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为加强州、县两级公安机关领导小组建设、成立档案工作机构、组建专业队伍及档案移交工作阶段;第二阶段为充实领导小组、完成完善达标工作阶段;第三阶段为基本完成达标覆盖率、实现数字化扫描新突破阶段。通过“三个阶段”的实施,力争到2015年底,州、县两级公安机关档案工作有专门的机构,各级公安局机关综合档案科(室)档案信息化专业人才达到1至2人,各级公安机关综合档案科(室)和各派出所全面完成近20年各门类档案目录级信息录入和近3年档案资料全文数字化扫描工作,各县(市、区)公安(分局)派出所档案一级目标认定工作覆盖率达到50%,三级以上目标认定工作覆盖率达到100%。
二是强化“三级联动”,考核力求职责明确。为改变全州公安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现状,构建州、县、派出所三级公安机关各门类档案目录级数据库及全文扫描数据库,建成一个“统一规范,安全可靠”的公安档案信息综合管理应用平台,黔西南州公安局制定了《黔西南州公安档案信息化建设考评标准》。标准指出:明确公安机关“一把手”作为档案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专(兼)职档案员作为档案管理工作直接责任人;明确各级指挥中心分级牵头主抓档案全盘工作;明确州、县、派出所三级公安机关各阶段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任务与其它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与考核考评和评先评优挂钩。通过“三个职责”的明确,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形成州、县、派出所三级公安机关联动工作整体,实现全州公安档案信息化工作由原来的突击性、临时性、应付性转变为现在的日常化、持久化、规范化,达到了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的目的。
三是创新“四个统一”,管理更加科学规范。为把变“死”档案变为“活”档案,实现公安档案资源数字化、管理工作规范化、信息标准化、服务网络化的“四化”要求。黔西南州公安局创新档案管理,按照州局机关各部门和各县(市)公安局机关各部门档案资料(除人事档案外)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原则,明确规定局机关只设一个综合档案室,各派出所必设一个档案室,全州公安档案除交警、人事档案外其它各门类档案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牵头部门(指挥中心)、统一专人管理(专职档案员),统一移交模式(电子表格样式)、统一数据录入方法(软件公司确定)。集中管理和分散管理相比较:集中管理有专人看管,有专门档案库房,防护设备齐全,可以减少档案丢失、损坏、被盗现象发生,而分散管理相对是兼职人员看管,保管环境差,防护设备落后,容易造成档案丢失、损坏、被盗等现象;集中统一管理可减少办公用房,而分散管理占据办公用房;集中管理档案利用相对集中,查找方便,利用率高,而分散管理档案利用相对分散,查找困难,利用率低;集中管理能预防档案资料被非法占有,是一项保护性举措,而分散管理易发生档案被非法占有,甚者可能断送个别同志前途和损害部门荣誉。通过对比,“四个统一”管理模式优势凸显。
近年来,黔西南公安档案信息化建设在州局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人、财、物得到有力保障,各项工作按规划时间扎实稳步推进。通过“三三四”举措的实施,州公安局指挥中心增设了综合档案科(正科级机构),8个县(市)级指挥中心分别增设了综合档案室(正股级机构),全州专(兼)职档案管理员达到145名。投入公安档案硬件、软件经费152万余元,邀请、选派业务人员开展集中培训13次400余人(次),全州档案信息条目录入数据从零记录增至42万条,录入总量从末尾跃居全省第四,月录入速度居全省前列。在实践中,特别是“各门类公安档案资料集中统一管理”这一做法和思路得到了国家档案学会、公安厅档案科、州档案局等领导的肯定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