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七所学校被授予全省安全文明校园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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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8日发表
2月27日,我州七所学校被授予“全省安全文明校园”称号。
我州高度重视“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积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结合学校实际,把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纳入重要位置,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逐步提高,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据悉,此次全省安全文明校园评选活动是经州、县(市)综治、公安、教育、安监等部门组织联合检查考核,专家组组织评审,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安监局组织人员抽查,并经2015年省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我州兴仁县职业技术学校、安龙县第四中学、贞丰县第五小学、普安县盘水镇民族希望小学、晴隆县第二中学、册亨县岩架中心学校、义龙新区顶效经济开发区中学共七所学校获此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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