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李宏亚强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2月27日,全州公安局长会议在兴义市盘江宾馆召开,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李宏亚,州政府副州长李杰,州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出席会议,消防支队党委常委,各县(市、试验区)公安局(分局)局长、办公室(指挥中心)主任,州公安局各部门(含森林公安、交警支队)主要负责人及副科长以上同志,部分受表彰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李宏亚同志作了***,充分肯定了2014年全州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取得的成绩,对2015年消防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李宏亚指出,消防部门圆满完成了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任务,成功处置了“6.15”义龙试验区新桥镇金源铁合金在建厂房坍塌事故抢险救援、“7.02”兴义市抗洪抢险救援等急难险重任务,连续8年未发生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李宏亚要求,一是要严格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安全责任,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开展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四类场所专项治理和消防安全整治一年攻坚战,重点开展对农村大村寨、工业园区、仓储物流等专项整治工作。二是要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和村级警务助理的消防职能优势,深入基层开展“拉网式”排查“九小”场所和农村村寨火灾隐患,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各项措施,及时发现隐患并限期整改,不断提高基层一线消防安全的管理能力。三是要加强全民消防安全教育,积极营造“大培训、大宣传”氛围,发动公民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参与消防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的防范意识和防火自救能力
李宏亚强调,一是要加强政治建警,二是要树立底线思维意识,三是要完善队伍管理机制。
会上,对先进单位和集体进行了表彰。消防支队荣获州公安局2014年度目标绩效管理综合考评一等奖(管理类),州公安局给予支队记集体三等功一次,给予兴义市建设路消防中队记集体嘉奖一次,分别给支队2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一次,给2名同志记个人嘉奖一次,激励警心、鼓舞士气、树立榜样,进一步营造创造争优的良好氛围,推动全州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