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民政局七条措施确保受灾困难群众生活
2014年,我州有13.97万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2.31万人;需生活救助4.18万人;死亡12人;饮水困难19097人,饮水困难大牲畜109头;农作物受灾86069.76公顷;其中成灾51534.08公顷;绝收14833.21公顷;因灾倒房2208间;严重损房6247间;一般损坏22788间;直接经济损失100748.1万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49613051万元。据统计,我州2014-2015年度有41万人口冬春期间需要救助。其中:需口粮救助 300585人次;需衣被救助1***0人;需取暖救助57721人;其他需救助150404人;需房屋恢复重建2308间。鉴于上述灾情情况,黔西南州民政局提前部署,采取七条措施,确保受灾困难群众生产生活。
一是认真做好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安排。当前,中央第一批资金3127万元已下达到县市区,要求各县(市)、义龙新区民政局按照民政部《灾害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和省民政厅《灾害人员冬春救助指导标准》以及《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黔民发〔2014〕30号)要求,根据中央、省、州、县(市、义龙新区)安排的冬春救助资金数量,结合考虑灾情和灾区群众生活状况,及时调整冬春救助工作方案,开展好冬春救助工作,切实保障灾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是切实推进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要求各县(市)、义龙新区民政局进一步加大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的力度,加强指导和监督管理,帮助和协调解决重建工作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切实推进工作进度,确保在春节前完成恢复重建工作任务。
三是进一步做好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工作。政策性农房保险是我省民政系统为农户创新的又一项惠民政策,其主要做法是“政府统保保基本,鼓励农户参保保增量”。目前,我州已全面启动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工作,政府共拿出732万元资金为全州农户保基本部分,但部分县、市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要求各县(市)、义龙新区民政局进一步加强与保险机构沟通,及时将省级资金划入保险机构,州级承担资金已足额划拨至保险机构,及时按规定足额将县级资金划拨到保险机构,同时,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手续,确保发生新灾的群众得到及时理赔救助,切实保障被保险对象的权益。
四是加强救灾储备仓库管理。要求各县(市)、义龙新区民政局加强对救灾储备仓库的管理,进一步强化防火、防雷、防潮、防水、防鼠、防盗等安全措施,特别要加强仓库的消防、防盗、监控等设施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严禁在库区及周围燃放烟花炮竹,确保救灾仓库安全。清点好救灾物资库存数量,对数量较少的,要及时进行采购,做好新灾防范和应对工作,确保急需时能及时到位。
五是加强值班防守,提高对灾害的处置能力和水平。要求各县(市)、义龙新区民政局要加强值班能力建设,要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周六、周日、节假日24小时有人值班。要排出值班表,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确保每天有人值班、24小时有人值守,遇到新灾发生,确保及时、规范救助到位;
六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开展顺利。要求各县(市)、义龙新区民政局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当前各项救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具体实施办法和措施。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精心组织实施;
七是适时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为保障当前各项救灾工作的落实,州、县民政部门要适时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救助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