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工商局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11月1日决定,从今年起将12月4日正式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为做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的宣传教育活动,黔西南州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11月下旬开始,组织了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活动期间,州工商局积极开展了相关活动:一是在局办公楼临街墙面悬挂“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主题活动标语;二是于12月4日上午9点在兴义市街心花园参加了州依法治州办和州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举行的法律咨询、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宪法》、《行政复议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工商登记指南》、《外资企业登记指南》、《贵州省扶持微型企业发展主要优惠政策及申办程序》等宣传册(页)1000余份;三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2014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四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与司法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全国普法办组织开展的“百家网站暨中国普法官方微博宪法知识竞赛活动”;五是举办了一场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六是在单位网站登载“中国有了国家宪法日 依宪治国迈出崭新一步”主题文章。
通过上述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及广大群众的宪法和法律意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促进全社会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的形成,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