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财政局五要求贯彻落实黔财采〔2014〕19号精神
为贯彻落实好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黔财采〔2014〕19号)精神及要求,2014年12月22日上午9时,州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朱继民组织州、市采购办以及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人员,召开了贯彻落实黔财采〔2014〕19号通知精神工作部署会。
会议首先传达了黔财采〔2014〕19号文件精神。会上,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贵莲主任就当前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发言。州、市采购办依次对采购活动中亟待解决的问题进行了讨论。
就贯彻落实好黔财采〔2014〕19号精神,朱继民常务副局长对下一步政府采购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按通知要求做好清理整改工作,不折不扣地按通知要求做好落实工作;二是理顺职责,规范管理,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保证采购活动有序实施;三是尽快对代理机构实施摸底检查,掌握第一手资料,抓紧制定对代理机构监督管理的相关制度措施;四是尽快搭建我州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使数额不大的采购项目也能够找到适宜的采购代理机构;五是交易中心尽快拟定对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情况反映报告,便于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州财政局采购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