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民政局认真做好社会福利企业年检工作
为贯彻落实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维护残疾职工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就业和创业。2014年10月23日,州民政局李开斌副局长率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科工作人员一行4人对取得福利企业资格认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福利企业进行年检。
年检根据省民政厅、国税局、地税局有关文件精神,在县市相关单位年检的基础上。采取企业自查、工作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核查和抽查等方法进行。按照《年审办法》,对不符合认定标准的企业,将作出取消福利企业资格的处理。检查内容一是查看残疾职工比例和岗位设置是否符合规定,残疾人比例(安置残疾人职工比例占职工总人数的25%以上,残疾人职工人数不少于10人);二是残疾职工证件和其本人是否相符,三是残疾职工待遇是否达到最低工资标准;四是否依据国家政策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五是否与残疾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且安置的残疾人职工在单位实际上岗从事全日制工作。
通过检查,我州三家福利企业在残疾人比例(职工总数1***人,其中残疾职工71人,占职工总数的42.01%)、工资发放、保险缴纳、劳动合同的签订等方面都比较规范,并能模范执行国家各项政策法规,年检均认定为合格。
图为州民政局副局长李开斌率队到福利企业开展年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