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黔西南建设新闻采访团对全州警务工作开展情况集中宣传报道
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黔西南州委常委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方案》精神,深入推进“平安黔西南”建设,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平安黔西南”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州委、州政府决定从9月上旬起在全州开展“平安黔西南”建设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由州委政法委、州委宣传部牵头,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司法局、黔西南州广播电视台、黔西南州日报社、黔西南州广播电视台等多家单位和媒体共同参与,组织国家级、省级驻州新闻媒体、州内各主流媒体对全州平安建设进行集中宣传报道。
集中宣传活动期间,各县(市、新区)将对2014年1月以来的社会治安状况进行全面的总结分析,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由县(市)长、管委会主任、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在各县(市)电视、网络、短信等媒体上对工作开展情况向广大人民群众作介绍,并对今后的工作目标进行表态承诺。大力宣传“天网工程”建设成果。每个县找出1―2个典型案例,通过生动的事例来阐述“天网工程”的重大意义和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公安机关开展警务勤务模式以来取得的效果。大力宣传公安机关开展警务勤务模式以来工作取得的成果,通过列举刑事案件发案下降(特别是“两抢一盗”侵财性案件下降)和采访群众、外来人员对警务勤务模式开展以来的切身感受等方式来反映工作成果。大力宣传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大走访活动。各县(市、新区)、乡镇干部以及政法综治、公安干警要以当前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农村、企业开展大走访活动。要求通过开展大走访活动,排查出重点户、重点人员,并进行造册登记,对他们进行重点走访、重点帮扶。乡镇层面的重点走访帮扶率要达到100%,县(市、新区)层面的重点走访帮扶率要达到10%。
集中宣传活动以县(市、新区)为主体,从9月5日到10月5日期间,在媒体中统一开设“平安黔西南”专栏,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确保每天有新内容。专栏宣传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各县(市、新区)的成就性报道,每个县(市、新区)各1―2篇,报道结构为:总体成绩+县(市)长、管委会主任、政法委书记或公安局长承诺;第二阶段为案件故事,报道结构为:警察故事+法律常识;第三阶段为群众说治安,报道结构为:群众体验、身边事+群众赞誉。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要同步进行宣传,各媒体根据自身特点采访和发稿。
集中宣传活动中,要求各县市要充分利用乡村、社区、厂矿、企业、机关、学校宣传栏,展出平安建设宣传主题板报、挂图、宣传画等。以各级政法综治部门牵头,公安、司法、团委、妇联等部门配合,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在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到辖区学校开展宣传活动,使学生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和相关常识,并通过“小手牵大手”活动,将“法律进校园”延伸至“法律进家庭”。将宣传活动与司法局开展的“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法律五进活动和“一维两不”活动结合起来,增强宣传面和宣传效果。以各级综治部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在中心城镇广场、农村集贸市场等设置宣传站点,集中发放宣传资料和提供现场咨询服务。
目前,集中宣传报道活动已经启动,相关宣传报道工作正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