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馆建项目顺利实施
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馆建项目顺利实施
近期,省档案局业务一处副处长刘亚文、副调研员刘燕在州档案局局长蔡玉龙、副局长刘平的陪同下,对兴仁县档案馆、贞丰县档案馆新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国家重点档案抢救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
兴仁县档案馆新馆建设项目于2010年立项,建筑面积3706.5 m²,项目总投资712万元,2012年开工建设,2014年3月竣工验收,2014年4月投入使用。贞丰县档案馆新馆建设项目于2012年7月立项,规划建筑面积2791m²,总投资629万元,2013年11月开工建设,现已完成投资300万元,主体工程即将封顶,完成总工程量的48%。
在兴仁县档案局,刘亚文副处长仔细查看了新馆库房设施设备和监控的安装情况,并调出工程设计施工图纸进行认真核对,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库房窗户只安装了一层玻璃,应按两玻一纱进行安装;二是库房内照明开关安装位置不便使用,建议与施工单位协商,作好变更工作;三是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缺少档案验收意见,希望尽快完善。
在贞丰县档案局,刘亚文副处长亲临档案馆新馆建设施工现场,察看工程进展情况,检查了监理日记、查看了施工图设计等,提出了几点指导意见:一是鉴于施工图纸设计中存在档案库房窗墙比超标的问题,建议尽快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协商,做好设计变更工作;二是鉴于施工图设计中一层卫生间未设计无障碍卫生间,建议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协商,在实际施工时按规范完善;三是在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同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四是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和督促,确保监理单位在质量、进度、投资三个方面控制充分发挥作用;五是加强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和保管工作,确保项目文件材料的完整和准确;六是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尽快考虑档案馆周边环境建设工作。在国家重点档案抢救方面,要严格按照《贵州省国家重点档案(民国档案)整理规范》和档案修裱标准开展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