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命名2014年第一批基层民主自治完善率达标乡镇
5月底,我州命名了2014年度第一批基层民主自治完善率达标的28个乡镇。
去年以来,结合全州小康创建活动,围绕基层民主自治完善率四项工作指标,全州各县市按示范先行、分步分级实施的原则,同时启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农村社区建设、和谐社区建设、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开展分级示范创建活动。一年多来,各县市把城乡社区建设、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紧紧围绕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以城乡社区建设为平台,进一步统筹城乡社区发展、提高社区治理水平、增强社区自治功能、提升社区服务能力,不断深化村(居)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全面进步。5月22至27日,州民政局对照《贵州省民政厅以县为单位开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工作实施办法》和《贵州省城乡社区建设基层民主自治完善率指标评估体系》,组织评估验收组对兴仁县和册亨县进行基层民主自治建设完善率检查评估,认为兴仁县屯脚镇、城北街道等14个乡镇(街道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谐社区”达标,册亨县坡妹镇、秧坝镇等14个乡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农村社区建设”达标,对达标的28个乡镇(街道办)进行2014年度第一批命名,并推荐上报省民政厅,申请对兴仁县和册亨县进行省级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