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能源专业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能源专业
数据修订基本完成
截止2014年4月25日,“三经普”涉及能源专业相关各类统计错误数据修订已基本完成。
(一)605-5(非工业单位能源消费情况)表共353家企业,审核出核实性错误共70条,兴义市61条,普安县2条,望谟县2条,安龙县5条,已全部督促调查单位修订错误数据或写说明。
(二)605-6(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能源产品生产、销售、库存情况)表共307家企业,审核出错共53条,强制性错误5条,核实性错误48条,兴义市共14条,兴仁县6条,普安县10条,晴隆县16条,册亨县2条,安龙县5条,已全部督促调查单位修订错误数据或写说明。
(三)全州原煤、洗煤、焦炭、发电量等能源产品产量经普表605-6表上报数据同企业联网直报一套表205-6表所报数据基本相同,各数据准确性,数据间的匹配性、协调性得到保障。
(四)在普查工作期间,州统计局按照工作进度要求,及时开展能源数据质量抽查,对于数据质量出现问题的县(市)或企业,要求及时更正,严控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