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第一张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式发放
为贯彻执行好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积极创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2014年4月28日,州人社局劳动关系科收到了黔西南州兴瑞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科室人员按照法律规定,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审慎处理该单位申请。经过受理、实地核查和许可程序,于
2014年5月21日,黔西南州第一张“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顺利发放到企业手中,标志着我州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正式启动。结合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科室人员聚焦“四风”,围绕“向惰政宣战,做人民满意公务员”主题实践活动,用积极热情的工作作风,在依法依规的原则下,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工作效率,着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为规范我州劳务派遣工作,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