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人口老龄化将成为未来时期我国基本的国情特征,养老问题既是一个重要民生问题,也是一个重大发展问题。机构养老作为构建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支撑,一直受到人们的高度关注。转变养老观念,加快养老机构建设是我们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必然选择,已刻不容缓。
一、我州老龄化的基本情况
“十一五”期末,我州60岁以上老年人口增长到的37.***万人,占全州总人口324万的11.62%。据预测,未来五年,我州将进入加速老龄化阶段,全州60岁以上老年人口预计将从“十一五”末的37万人增加到“十二五”末的43万人,约占全州总人口的13%。人口老龄化的同时还伴随失能化、空巢化的出现,老年人口的快速增长,必将给我州养老事业机构的发展带来严峻挑战。
二、近年我州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所做的工作及成效
(一)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我们始终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先行的理念,科学合理地制定规划,明确阶段目标和任务。全州目前共有敬老院、福利院115所,“十一五”期间进行了部分敬老院的改建和扩建,全州共有农村五保老人7985人,其中集中供养五保老人1506人,分散供养五保老人***79人。全州与养老服务相关的各类机构总床位数由“十五”期末的948张增加到1568张,但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服务床位数还远低于全国17张的平均水平。特别是我州现有的农村敬老院床位数,远不能满足五保老人的集中供养需要。“十二五”期间,全州拟新增福利养老床位800张,全州与养老服务相关的各类机构总床位数增加到2200张,可基本满足老年人的机构养老需求。
(二)坚持政策扶持,加大投入。近几年,中央和省及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有关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各种政策,切实加大了政府扶持投入力度,为鼓励和推动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省政府和省民政厅2011年来先后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贵州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贵州省资助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初步建立了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为主要内容的养老保障体系。我州也于2013年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文件,就大力支持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加强对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管理等方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供了基本保障。“十一五”期间全州投入资金2748万元,十二五期间2011年投入1538万元,2012年达1757万元,2013年超过2962万元。
(三)坚持城乡统筹,多轮驱动。随着我州城乡一体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也纳入统盘考虑,城乡统筹多轮驱动。一是力促公办养老机构的改善、提升。近几年来,我州新建、改建和扩建了一大批乡镇敬老院,基本上每个乡镇拥有一个。在公办养老机构确保“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供养任务全面完成的基础上,注重对硬件的改善和软件上的转型提升,并制订了一系列培训、服务、安全等制度,落实了相关工作人员和经费,使公办福利机构具备养老服务对外延伸功能,并辐射带动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养老服务,基本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养老体系服务圈。二是推广和完善村级老年公寓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积极引导村居利用当地现有资源开展各项养老服务,有效地方便了当地群众,弥补了公办机构养老的不足。四是加快农村“星光老年之家”建设。实施农村社区“星光老年之家”是统筹推进城乡养老一体化、深化养老服务社会化的重要举措。现阶段我州建立了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35个、覆盖103个村(社区、居委会)。建立了村(居)老龄工作领导小组968个,占总数的80%;成立村(居)老年协会789个,社区老年协会117个,占总数的65%。
三、当前影响我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主要原因和问题
总体上讲,我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尚处在初步阶段,养老机构主要以公办福利院、敬老院和星光老年之家为主,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而民办养老机构还处于探索阶段,条件还不成熟。主要表现为:
一是政府投入不够,养老机构建设发展迟缓。长期以来,由于政策等因素,我州各级政府对养老机构建设投入有限,社会养老机构建设发展迟缓,数量较少,养老服务供给明显不足。而由于社会民办养老机构设立审批涉及到较多相关部门,手续繁杂,尤其是用地问题很难落实,这些问题都严重制约养老机构的建设发展。
二是机构养老服务覆盖面较窄,享受主体仍局限在一些特殊群体范围。目前现有各地对养老服务的提供,还是以政府提供公益性服务为主,供养对象大部分是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老人,受益人少,养老服务享受面较窄。现阶段养老机构所能提供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比较低,服务内容仅限于吃、住等简单的生活照料服务,离主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服务、精神慰藉、文化教育等全方位的养老服务还有较大的差距。
三是城乡居民集中居住区规划不足,养老服务平台搭建比较困难。主要表现在:首先是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足,社区内服务新增项目场所难以落实。尤其是在城市中心小区,作为养老服务平台的服务设施原先没有列入社区规划,缺少足够的场地开展养老服务;其次是养老服务设施后续运行资金没有保障,一旦发生养老事务性纠纷和意外事件就会出现较难处理的状况;再就是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发育相对缓慢,种类较少,服务功能明显不足,尚不能满足老人的多方面需求。
四是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缺乏,专业化水平低。一方面目前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主要以下岗失业人员为主,社会认同和实际待遇基本上与一般家政服务人员等同,业务素质不高;另一方面由于目前尚无专门的养老服务技能培训、鉴定机构和统一的国家职业标准,都在很大程度上约束了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可以说,专业的养老服务队伍在我州还未形成。
五是社会力量参与不够,市场运作机制尚未形成。现在机构养老主要还是以公办运作为主,行政色彩较浓,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机制尚未真正形成。主要原因:一是整个养老服务市场还不成熟,缺乏有资质的品牌养老服务实业机构和中介组织的龙头引领;二是社会民办养老服务业效益周期长、风险高,对投资者缺乏吸引力;三是本地老年人靠子女养老的传统观念影响,自费购买所需养老服务的理念尚未形成。
四、黔西南州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区位优势
目前,养老服务产业在黔西南州还是个空白,整个贵州省的养老设施和管理水平也要比发达国家落后20-30年,如何引进先进的体系、理念、经验,结合实际转化为自己的东西,是我们一直探索的。发展养老服务产业,黔西南州可以说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是理想的城市。
黔西南州地处珠江上游黔、滇、桂三省(区)结合部,是三省(区)重要的物资集散地和商贸中心。州府所在地兴义市位于南(宁)贵(阳)昆(明)经济圈的中心地带和贵阳、昆明、南宁三个省会城市的三重辐射圈内,区位优势突出。交通便捷、水能矿产资源丰富、风景优美、民族风情浓郁,全州属亚热带湿润气候区,常年平均气温13.6-19.1℃,州内大部分县(市)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雨量充沛,空气清新,气候宜人。境内西南形胜万峰林,江南塞外放马坪,风情田园鲤鱼坝,大地圣母双乳峰,碧水丹枫山岔河,湖光叠翠万峰湖,南明古都荷香之城,峰回路转抗战通道24道拐,百里画廊马岭河峡谷等十八美景让游客赞叹不已,流连忘返。州府所在地兴义市是全国“双拥模范县”、“中国最佳休闲旅游城市”,“中国十大宜居城市”。只要党委政府及早谋划,科学编制发展规划,将养老产业纳入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规划之中,大力发展养老产业,开发养老产品,形成规模效应,就不仅能满足本市的养老需求,从容应对“空巢老人”比例上升、独生子女赡养压力增大等老龄化危机,还能刺激消费,创造大量就业岗位,吸引周边城市的老人来兴义安度晚年,使养老产业成为我州新的经济增长点。
五、对策及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力营造社会养老的浓厚氛围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以战略的眼光、全新的思维对待新形势下的养老服务业,从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进一步把发展养老服务业摆上重要位置。建立比较完善的以老年福利、生活照料、医疗保健、体育健身、文化教育和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老年服务体系,基本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与发展养老服务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的宣传活动,与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创建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开展敬老孝亲模范评选等活动;要把敬老、养老、助老列为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努力在全社会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努力营造社会养老的浓厚氛围 。
(二)加强规划指导,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带头示范作用
1、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地方党委、政府要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目标计划和考核范围,确定建设目标和主要任务,制定优惠政策,支持重点领域建设。在城乡建设中,要事先规划和预留新的养老机构建设和配套用地,统筹规划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建设和发展,并鼓励引导开发商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充分考虑社区养老场所,配套建设养老设施。镇(乡)、街道制定本地规划,承担主要建设任务,落实优惠政策,推动形成基层网络,保障其可持续发展。
2、政府主导力推,社会各界参与。加强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责,维护社会养老服务的公益性。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服务外包、项目委托、政策扶持、以奖代补等多种模式,鼓励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以及外资兴办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充分发挥专业化社会组织的力量,不断提高社会养老服务水平和效率,促进有序竞争机制的形成,实现合作共赢。
3、以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和城市社区服务站为骨干,全面拓展各项养老服务功能。充分利用乡镇(街道)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和建设基础较好的社区等,建立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和城市社区服务站,以此为骨干,整合各种养老服务资源,完善养老服务功能,扩展老年人服务项目,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服务方式,形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辐射带动周边的社区、村居,提供多样化的养老服务。
4、以农村敬老院和星光老年之家为延伸,确保养老服务覆盖全社会。按照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趋势,调整布局、整合资源,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农村敬老院、村级老年公寓及星光老年之家互相补充的养老模式,逐步建立农村养老机构服务的新格局,确保养老服务覆盖全社会。
(三)出台优惠政策,大力支持社会养老服务机构
1、实施优惠政策。政府对于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可以给予土地上的优惠政策;对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用地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可采用划拨方式供应土地;视养老项目情况对其向银行贷款的基本建设资金部分,给予适当比例的银行贷款利率贴息;对利用区内闲置的学校、厂房等闲置房屋资源,推动老年服务设施建设、兴办养老机构的,政府应在鼓励就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等等。
2、以发展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为补充,建立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机制。根据《贵州省资助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暂行办法》,政府通过政策引导、加强监管和适当的资金扶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扩大社会参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种、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加快推进我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建立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的主流思路和发展方向,是政府福利事业建设的必要补充。民办养老机构民间资本投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既弥补了政府社会福利投入的不足,又丰富了养老服务模式;既满足了日益增长的老年人需求,同时也可吸纳更多下岗女工和民工,解决一些社会就业问题。
(四)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1.建立健全行业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健全行业准入、投诉受理、奖惩以及退出机制,扩大、提升和规范养老服务功能。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管工作,开展模范养老院评比活动,提高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
2.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积极培养老年社会工作的专业人才,加强对服务人员和志愿者的专业培训和社工引领,逐步培养老年管理学、护理学、营养学以及心理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要适当提高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和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完善“五险一金”,以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提升养老服务行业的吸引力。
总之,只要各级党政更加重视老龄工作,各职能部门切实建立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和参与养老服务,全社会形成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风尚。黔西南州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定能跟上时代的步伐,定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各个层面的养老需求,为和谐社会建设增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