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审计局出台审计现场管理办法强化现场复核监督管理制度
为规范审计组和审计人员的审计现场行为,进一步提高效率,保证质量,防范风险,落实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黔西南州审计局制定了审计现场管理办法。
审计项目现场管理关乎审计质量的高低和审计风险的防控。办法从审计程序、要求等方面细化了管理,力争通过管理,严把审计质量“第一关”,将审计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同时结合我局实际,规定了对审计现场实行复核监督管理制度,由局纪检、监察、法规等部门组成临时复查组,对审计现场进行复核监督,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管该项目的局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于参加该项目的人员,视情况分别处理,出现一般问题的,削减项目工作日;出现重大问题的,取消项目工作日和年终考核评定等级为不合格;涉及违纪违法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力争通过这一监督程序,达到跳出审计看审计,突破就帐审计等方面的缺陷,最终达到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的目的。
办法出台后,黔西南州审计局还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利用“干部夜校”课堂时间,加强了对此管理办法的学习。大家都一致认为,这一举措很好,有利于相互监督和学习,现场复核监督组从另一个层面和层次对正在实施的审计项目进行监督,有利于审计组能及时纠偏和调整审计计划和方向,将问题化解在审计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