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交通运输局局长信箱受理来信范围与办理程序的通知
黔西南州交通运输局“局长信箱”受理来信范围与办理程序的通知
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为切实改进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不断完善我局畅达民意的渠道,使全州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顺应人民群众的需要,努力提升交通运输行业的服务能力与水平,及时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我局于2014年3月7日在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了“局长信箱”。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局长信箱”管理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信箱”由州局办公室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确保信箱内容的安全流转。
二、“局长信箱”职能
受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交通运输事业发展、行政执法、机关作风、行风建设等方面的投诉、咨询、批评、建议等方面的来信,并按有关规定回复(***事项与不宜公开的内容除外)。
三、“局长信箱”办理程序与要求
(一)本局“局长信箱”受理来信的办理实行“归口办理、分级负责”原则。
局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在每个工作日及时收取、阅读来信,经分类整理后,由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送局领导批阅,根据领导批示要求,由相关科处室或转县市交通运输局及时办理。对于来信人同意公开,且经局领导审核可以公开的网上来信,均应在网站“局长信箱”中进行公开。本局“局长信箱”由州局办公室统一受理、统一回复。
(二)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接到州局办公室转办的“局长信箱”承办件后,要明确专人草拟、回复“局长信箱”来信内容,经科室负责人或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局分管领导审批回复意见。“局长信箱”来信反映的各类问题要认真调查、妥善处理,及时回应。常规性问题,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其它需实地踏勘或展开调查的可适当延长,但应及时报告州局办公室,由州局办公室负责告知来信人。
(三)“局长信箱”来信均需打印、登记、存档,其拟办、批办、交办、承办(受理、不予受理、不再受理)、告知、答复、反馈等,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本局工作规则、运行程序、管理权限办理,切实维护来信人的合法权益。
(四)“局长信箱”来信原则上均通过网站进行回复,对按有关规定不宜公开回复的内容,由州局办公室将处理情况告知来信人或按有关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五)州局办公室每季度将“局长信箱”办理情况收集整理以专报形式分送局领导参阅。
(六)“局长信箱”内以下信件将被视为无效,不进入处理程序: 1、 需要进行实地踏勘,但来信人姓名、联系方法填写不完整或不真实的信件; 2、内容不完整、表述不清楚,导致无法开展调查核实的信件;3、同一来信人在规定办理时效内多次提交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信件;4、不属于我局职权范围内,或无法通过本栏目处理程序进行处理或已得到解决的问题。
四、本《通知》由州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解释,从2014年4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