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倾情劝解,遗孀老人回家
日前,晴隆县工商局得知退休老干余某遗孀张某离家出走,在晴隆县莲城镇北家塘租了一间破陋的小屋驻,仅靠单位发给的410元和捡破烂维持生计。该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开展,高度重视,立即派分管工青妇的同志协调县妇联、联系村干部、找到张某的亲人,一同前往其驻地,通过工作人员的倾情劝解,张某高兴答应回家。在儿媳的精心照料下,陪同老人洗浴后换上干净整洁的衣服回了家。
据悉,余某是莲城镇高坡村一组人,退休后,于2000年12月去逝。大儿子在前几年也病逝,小儿子为维持全家生活,日常在外做工,没时间处理家务,婆媳之间发生了不和,造成老人离家出走。张某今年已是76岁高龄,体弱多病,神智不清,生活自理能力较差,租住的房屋破烂,随时可能发生危急到老人生命安全。
为确保老人生命安全,构建和谐家庭,工作人员一方面对其儿媳进行批评教育,告知不赡养老人、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另一方面,在亲情上做文章,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逐渐消除婆媳之间的厌气。经过耐心劝导,儿媳对自己亏待老人的行为感到羞愧万分,表示愿意赡养母亲,履行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