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2012年度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完成了州级验收
我州2012年度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完成了州级验收
我州2012年度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已基本完成年度计划建设任务。根据贵州省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年度验收办法,州发改委牵头组织了州林业局、州水务局、州畜牧水产局、州财政局等部门组成验收组,由州发改委常务副主任周争春和州畜牧水产局调研员王勇分别带队于2014年3月3至11日完成了我州2012年度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州级验收工作。验收组严格按照验收办法,会同各县(市)政府分管领导、财政局、审计局和档案局等相关负责人对项目竣工资料进行了全面审查。按照验收抽样比例,深入抽样点实地逐项进行验收,确认年度建设任务完成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严格按照年度验收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经过州级验收认定,我州八个县(市)2012年度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共完成石漠化治理面积84.4平方公里,占计划任务89.49的94.3%,其中完成封山育林46.78平方公里,经济林24.57平方公里,防护林8.21平方公里,用材林3.89平方公里,中药材和人工种草各0.2平方公里,坡改梯0.54平方公里。完成工程投资4103.36万元,占总投资5214.76万元的78.6%。验收组一致认为,2012年度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的大多数单项工程实施完成情况较好,基本达到了年度建设小流域单元规划设计的治理目标。但是,还存在四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一是全州计划任务未能全面完成,特别是个别县工程进度较为滞后;二是大多数县(市)未开展规范的监测工作;三是局部设计变更未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四是大部分县(市)配套资金未能足额到位,工程决算工作滞后。
对于验收中发现的问题,验收组要求相关县(市)要尽快加以整改,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州直部门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和复查,达到州级验收标准后上报省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