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督查组督导检查我州2013年度淘汰落后产能项目实施情况
2013年我州获得省淘汰落后产能财政奖励资金企业共16户,其中:水泥企业8户,铁合金企业7户,造纸业1户,奖励资金1833万元。该项资金主要用于企业职工安置、转产、化解债务以及政府强制淘汰落后产能等相关支出。根据财政部、工信部联合印发的《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由省经信委党组书记、纪检组长刘合龙为组长的省淘汰落后产能督察组对我州2013年度实施淘汰落后产能项目的企业进行督导检查。根据督察组检查的意见,在州县相关部门督促下,各企业目前已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相关主体设备拆除、关停工作。
昌威冶炼有限公司6300千伏安(硅锰)矿热炉拆除一角
贵龙工贸有限责任公司¢3×11米机立窑生产线拆除后现场
金兴铁合金有限公司6300千伏安(硅锰)矿热炉拆除后现场
南下水泥厂¢3×10米机立窑拆除后现场
鑫华建材公司¢3×10米水泥机立窑生产线拆除后现场
兴渝建材有限公司施工人员对水泥磨进行切割拆除
兴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一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