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环保局教育局命名一批州级绿色学校
根据省环保厅、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一批贵州省绿色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黔环通〔2013〕75号文件)要求,经各县(市)环保和教育部门的共同推荐,州“绿色学校”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认真评审和实地抽查,州环保局和州教育局决定命名兴义市敬南镇中学等8所中、小学为第十一批州级“绿色学校”。
对在第十一批州级“绿色学校”创建工作中表现积极,成绩突出的兴义市教育局等5个“优秀组织单位”和陈才友等7名“先进个人”以及张学林等8名“优秀教师”进行表彰。 3月7日在全州环保系统交流大会上,由黔西南州环保局总工程师齐红奕宣读《关于命名第十一批州级“绿色学校”的通知》,州环保局班子成员向各县(市)代表颁发了荣誉证书。
希望被命名的“绿色学校”及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坚持不懈地在学校中开展环境教育,进一步提高师生的环境意识和技能,影响和带动更多的中、小学进入“绿色创建”的行列,促进我州“绿色学校”创建工作积极健康地发展,为我州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