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府五措施加强冬春季防火工作遏制火灾高发势头
2013年10月至今,全州共发生火灾168起,死亡 2 人,受伤 1 人,直接财产损失 235.55万元,同比上一年,火灾起数上升15倍,死亡人数上升1倍,直接财产损失上升4倍,消防安全形势异常严峻。为全力遏制当前火灾高发势头,严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黔西南州政府于1月9日下发《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季节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州府办发电〔2014〕8号),采取“五条措施”安排部署今冬明春防火工作遏制火灾高发势头。
落实各级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州政府要求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坚持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党政一把手作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本地区的消防安全领导,尤其要加强对乡镇、街道办、农村、社区等基层组织消防工作的领导,以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为载体,全面落实各项消防工作责任。各级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要亲自带头深入单位(场所)、社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实施挂牌督办,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火灾防控措施不到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违法违规、渎职失职的,要依法依纪处理。
狠抓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相关部门、行业系统必须狠抓本领域的消防安全管理,住建部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及其临时建筑用房的消防安全管理;教育部门要组织对学校、幼儿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并强化对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卫生部门要组织对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文化部门要对网吧、动漫城、图书馆、文物馆等开展消防专项检查;旅游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纳入星级酒店、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和复核内容;安监部门要强化对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监管;供水、供气、供油等部门要做好油、水、气等重点部位的监管;供电部门要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加大对变压器、电气线路的排查,严防因电压不稳、电线老化引发火灾事故。
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坚持“抓法人、法人抓”,推动单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单位法人抓好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保障必要的消防投入,完善消防设施和器材装备,全面提高“四个能力”。各社会单位要按照消防部门下发的排查整治标准每月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确保单位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全力保持火灾隐患整治高压态势。要求公安消防部门和派出所要紧盯春节、元宵节和“两会”期间等重点时段,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农村大村寨、“三合一”建筑、“九小”场所等开展“错时”检查和“零点行动”,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问效、一抓到底,彻底消除。对招商引资项目要严格依法把关,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坚决不能通过消防行政审批。
全力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各地要充分利用户外视频、楼宇电视、电子显示屏等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利用地方电视台、电台等加大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重大火灾隐患的曝光力度。采取***宣讲、走家串户等方法,加强对“老、弱、病、幼、残、酒”等人群的宣传教育。结合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常识的宣传普及,全面提高社会公民的防火安全意识,筑牢冬春季防火工作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切实营造平安和谐的消防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