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州扶贫开发工作成绩显著
2013年全州扶贫开发工作成绩显著
2013年,州扶贫办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扶贫办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及******、李克强***、***副***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精神。贯彻落实滇桂黔石漠化片区规划,做好区域发展与项目对接,努力改革创新,在全省扶贫系统2012至2013年度考核评比中,获全省扶贫部门一等奖(名列全省第三),比2011至2012年度提升一位,实现了增比进位。
(一)争取项目和资金量再上新台阶。截止12月20日,共争取扶贫项目资金56551.62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7.81%,比2012年净增21551.62万元,增长61.57%。超过全省安排扶贫资金总量的1/7;按因素法,超我州贫困人口在全省基数占比5.72个百分点。
(二)农业扶贫示范园区工作成绩显著。全省113个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我州争取10个,其中,我办争取了5个,占全州农业园区的50%;省级重点农业园区33个,我州争取6个,其中,我办争取了3个,占全州省级重点农业园区的50%。争取财政扶贫资金1.28亿元,争取的园区数和资金量在全省均名列前茅。
(三)加大产业扶贫工作力度。全州草地生态畜牧业新增存栏74840只(羊62840,牛2400头),羊存栏首次突破100万只;甘蔗产业获取省扶贫办资金支持1亿元,完成种植121540亩;兴义、兴仁、安龙在全省25个中药材项目示范县的竞争中,均入围,获取资金1600万,完成种植16820亩,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68.2%;安龙、兴仁在全省15个烟草扶贫新村示范工程项目的竞争中,双双入围,获取资金2800万。
(四)抓好扶贫资金使用监督,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按照***扶贫办、省扶贫办有关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要求,组织开展我州扶贫资金自查自纠工作,共对2010―2013年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93378.54万元,4434个项目进行了自查,针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了整改,切实将长期闲置的资金清理出来,合理调整使用方向,有序投入亟需项目,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
(五)对口帮扶工作开创新局面。新阶段对口帮扶工作开展以来,我办多次反复与宁波市对口支援办对接、沟通和协调。争取宁波市将原结对帮扶黔东南州的区(县、市)、市直单位全部转移到我州进行结对帮扶,实现了宁波市对我州八县(市)和新筹建的义龙新区、兴贞新区、蔗香临港经济试验区结对帮扶全覆盖,且新增宁波市卫生局、旅游局与州卫生局、州旅游局开展系统结对帮扶,完成对口帮扶工作2013―2015年计划编制工作。签订了《宁波市・黔西南州新阶段对口帮扶工作框架协议》和《2013年宁波对口帮扶项目协议书》。签约项目68个,签约帮扶资金4051万元,签约的帮扶资金比2012年多1184万元,增幅达41.3%,签约帮扶资金总量在八个对口帮扶贵州的城市中排名第二。同时,争取到宁波市申洲针织有限公司捐赠我州衣物18万件,共计3350箱,价值2000余万元。
(六)突出抓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加强与民政等相关部门的衔接,以国家扶贫标准为定量依据,以“两不愁,三保障”为定性依据,加强培训,全面完成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全年登记2300元以下贫困人口347454户1092736人。为开展精准扶贫,做到一乡一策、一村一策,一家一户一本台账、一个脱贫计划、一套帮扶措施奠定了基础。
全年,减少贫困人口15.17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7.1%,实现兴义则戎、三江口等6个乡(镇)“减贫摘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