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2012至2013年通村沥青(水泥)路暨606农村公路灾后重建工程建设项目通过州级交(竣)工验收
望谟县2012至2013年通村沥青(水泥)路暨“6.06”农村公路灾后重建工程建设项目
通过州级交(竣)工验收
2013年12月25至26日,由州交通运输局、望谟县人民政府、州公路处、州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望谟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管理所、县道路运输局、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组成的验收组对望谟县2012至2013年通村沥青(水泥)路暨“6.06”农村公路灾后重建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交(竣)工验收。检查验收组分别对建设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并查阅相关内业资料,于26日上午在望谟县交通运输局五楼会议室召开交(竣)工验收会议,会议由州公路处刘建平副处长主持。会上分别成立了望谟县2012至2013年通村沥青(水泥)路项目工程交(竣)工验收委员会和望谟县“6.06”农村公路灾后重建工程建设项目交工委员会。州交通运输局纪检组长王莉、副局长王锐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在听取业主、施工、监理、设计、沿线乡(镇)人民政府等参建单位工作情况报告和州交通质量监督站的交(竣)工检测报告以及各验收小组现场检查情况汇报后,认为望谟县实施的2012至2013年通村沥青(水泥)路暨望谟县“6.06”农村公路灾后重建项目工程质量总体控制较好,项目平、纵线形基本顺适、路基稳定、路面平整、构造物外观检查未发现严重缺陷和影响使用功能的较大质量问题,基本符合设计或变更设计要求,经验收委员会一致同意按合格工程同意望谟县2012至2013年通村沥青(水泥)路通过交(竣)验收、“6.06”灾后重建建设项目通过交工验收。并就项目存在的质量缺陷及问题向业主、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
2012至2013年望谟县实施的通村沥青(水泥)项目4个,计划里程28公里,计划总投资1801.00万元(其中:中央车购税1343.00万元,地方自筹458.00万元),实际实施里程31.186公里,实际完成投资2117.50万元(其中:中央车购税1315.00万元,整合资金211.3万元,地方配套591.00万元);“6.06”灾后重建项目4个,其中:兴隆坪经坎边至岜饶通乡油路灾后重建项目里程65.57公里,新建及灾后重建上级补助资金3928.00万元(其中:新建上级补助资金2***0.00万元,灾后重建补助资金1288.00万元),第一、三标共计41.57公里,实际完成投资4061.4947万元(其中:新建完成投资3055.41万元,灾后重建完成投资1006.07万元);灾后重建桥梁新屯桥、纳怀桥、偏平桥共计268延米,完成投资1511.90万元。
会议现场
重建后的纳怀桥
重建后的新屯桥
重建后的扁平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