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处组织学习四要十不准规定
2013年元月25日,公路处在处会议室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四要十不准”有关规定。
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共贵州省纪委 贵州省监察厅〈关于加强对执行“四要十不准”规定的监督促进机关作风建设〉的通知》和《四要十不准》规定。
通过学习,使广大干部职工受益匪浅,对今后进一步端正工作态度,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起到的积极的作用。
会议要求广大干部职工一定要认真学习省纪委文件精神,深刻领悟“四要十不准”的精神内涵,并以此为契机,认真落实“四要十不准”规定,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创先争优、作风建设年、“三访”、“部门帮县、处长联乡、干部驻村”活动的工作成果。要将执行“四要十不准”规定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进行考核,以作风的建设实际成效推动党的十八大及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以过硬的作风为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