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文物局对义务文物保护管理员发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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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8日发表
为加大我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州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管护力度,确保古遗址、古建筑,古墓葬和偏远地区文物点安全,建立健全文物安全管理网络体系,加强义务文物保护管理员的聘任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州文物局今年加强了义务文物保护管理员聘任工作。为了增强义务文物保护管理员的责任,提高他们工作积极性,确保文物安全,州文物局拨出专项5.7万元,对全州57个州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义务文物保护管理员发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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