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州检查组到望谟县检查规范化司法所建设
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更好地做好司法行政工作,提升望谟县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与影响力,2013年望谟县司法局申报了三个“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即蔗香司法所、麻山司法所、大观司法所。经过近两年的精心准备和努力,2013年11月29至30日,由省司法厅基层处处长牟治国带队、省司法厅副调研员李强、州司法局基层科科长廖俊涛、州司法局监察室主任张崇高等组成检查组对申报的规范性司法所进行了实地检查验收。
(图为检查组在望谟县麻山司法所检查规范化建设材料)
检查组在望谟县司法局领导的陪同下,依次对申报的三个司法所进行了检查,检查的方式为一是检查司法所必备的功能室(办公室、调解庭、接待室、档案室)、各种上墙制度、工作流程和司法所资金匹配情况;二是查阅2012年与2013年两年的司法所相关工作材料、档案、卷宗、网络操作等。
牟处长指出:各司法所要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在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同时要积极为乡(镇)党委和政府排扰解难,努力为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司法所在人员、资金紧缺的情况下能争取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这是非常好的,司法行政工作离不开党委政府的支持,只有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才能更好的履行司法行政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