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册亨县洛凡至沙坪公路改建工程协调会议
为了加快册亨县洛凡至沙坪县乡道改造项目工作进度,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州交通运输局召集贞丰县人民政府、册亨县人民政府、州公路处,贞丰、册亨两县交通运输局及沿线乡(镇)人民政府、国土所、派出所等单位在贞丰县交通运输局五楼会议室召开工程建设协调工作会,会议由州交通运输局王锐副局长主持。
会议分别听取了册亨、贞丰两县交通运输局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介绍,对工程建设中的地方配套资金、征地拆迁、爆炸物品管理、安全生产廉政建设等方面工作进行了分析研究,与会同志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会议还就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为更有效地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各种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建议由贞丰县、册亨县分别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交通、国土、公安、电力、电讯、沿线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的项目建设工作协调机构。工作机构成立后,要积极做好项目建设的宣传动员工作,争取项目沿线群众的理解支持,为项目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环境;二是鉴于该项目业主单位为册亨县交通运输局,为便于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和资金的管理,贞丰县应承担的地方配套资金(未含征地拆迁补偿费)由贞丰县交通运输局于2013年年底前拨付30%到册亨县交通运输局帐户,余下70%于2014年10月底前一次支付清;三是关于爆破物品的管理。本项目涉及贞丰、册亨两县,爆破物品的管理隶属两县公安部门,为便于项目管理,降低建设成本,加快工程进度,工程所需炸材统一由册亨县交通运输局按相关规定在属地办理,贞丰县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协调作好爆破物品的使用管理工作;四是关于征地拆迁协调工作。鉴于贞丰、册亨两县涉及征地拆迁的具体情况及补偿标准存在差异,决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贞丰、册亨县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妥善处理和协调好辖区内的征地拆迁工作;五是关于安全监管。一方面要落实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属地管理,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要强化项目建设安全监管。以册亨县交通运输局为责任主体单位,贞丰县交通运输局配合抓好项目建设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六是计划里程与实施里程相差资金补助问题。该项目省局下达计划里程,而实际实施,国家补助标准为140.00万元/公里,该部份缺口资金为84.00万元,按规定应作为地方配套资金由两县自筹。但若全州其他县乡道改造项目有结余里程投资,州局将积极申请省局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