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审计局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09年至2012年住房公积金及单位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州人民政府的安排,州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3年10月22日起,对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计。一是通过对黔西南2009年至2012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及单位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客观反映和评价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及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性及及遵守财经法规情况。二是通过审计揭示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及单位财务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审计建议,督促整改,促进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州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政策及规定,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归集使用业务,健全风险防范机制,维护缴存人的合法权益。
审计工作组将重点对办理公积金个人贷款的程序、环节、手续及个人住房贷款等情况,以及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委托贷款、往来款项、计提项目列账等方面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以及相关管理情况等进行全面审计,并提出规范管理、控制操作风险的切实可行的建议,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本次审计工作预计一个月左右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