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工商四监督营造良好安商环境
自开展“安商百日行动”以来,晴隆县工商局安商办(纪检监察室)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将此项工作融入纪检监察职能,采取监督办事公开、职责履行、作风转变、行政执法等措施,突出抓好对涉商涉企部门的监督检查,促进全局工商干部更好地履行职责,依纪依法为商家企业服好务。
监督办事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窗口服务部门为重点,重点加大行政许可服务的监察力度,着力解决部门“应进未进、进而不实”的问题,杜绝在行政许可过程中违反《行政许可法》一个窗口对外原则和一次性告知原则的行为。
监督职责履行。按照工商职能职责,加大对前来办理涉及重大项目、重点工程、“5个100”工程建设项目服务情况的监督,重点对是否正确履行或充分履行法定职责和岗位职责、是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是否存在该办不办、明办暗拖、越权许可的行为进行监察,重点监察是否落实限时办结制、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等,防止渎职失职,杜绝行政不作为。
监督作风转变。对全局各服务窗口执行工作作风、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坚决纠正不顾全大局,将部门利益凌驾大局利益,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本位主义行为;杜绝行政慢作为、乱作为、服务不文明、工作推诿扯皮等现象;着力解决工作不实、只讲不做的问题。
监督行政执法。对全局各服务窗口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着力解决未经批准乱检查、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在执法过程中擅自提高处罚幅度、处罚标准,办人情案以罚代管、以言代罚、以罚代法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