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齐心协办提前完成购机补贴工作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委《贵州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发[2013]72号)文件精神及省、州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要求,今年下达望谟县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250万元,已全部顺利完成。共补贴农户1730户,补贴农机具1792台,其中:农用挖掘机1台、轮式拖拉机4台 、微耕机1425台、起垄机7台、稻麦脱粒机9台、碾米机145台、田园管理机30台、沼液沼渣抽排设备171台。
本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顺利落实,是望谟县农业局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农委《贵州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发[2013]72号)文件要求及认真学习省、州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要求的结果。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紧紧围绕农业节本增效及农民增收的目标,以主产粮、甘、果蔬乡(镇)在重要农时,主要粮食作物关键生产环节的机械化作业水平为重点,充分尊重农民购买农机自主权,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补贴政策的拉动效应,调动和保护农民的积极性,发展农业机械化,推进农业机械化,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落实。成立了以分管农业副县长为组长,农业局局长为副组长的的“农业机械购置专项补贴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亲自抓,建立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办公室;二是根据省、州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制定了《望谟县农业机械购置专项补贴实施方案》,并加强落实,在确定补贴对象、补贴机具、补贴标准及程序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在确定补贴3000元以上购机个案时对购机人姓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增强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公开率,扩大社会的知晓性,更加体现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