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县环保部门到地瓜楼下联合开展环境专项执法检查
7月2日至5日,由州环保局副县级干部保安华带队州环境检察局、普安环保局执法人员组成的专项执法检查组到地瓜、楼下开展环境专项执法检查。这次专项检查的目的主要是对马岭河流域普安境内煤矿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及今年以来企业对州、县环保部门下达的限期整改通知书内容的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对存在的环境问题再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督促企业在今年8月30日前完成相关环境防治任务,确保马岭河流域普安段河水水质良好。
根据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马岭河流域专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黔环通[2013]33号)及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强力推进马岭河流域专项环境治理的实施方案》(州环通[2013]89号)要求,专项检查组本着服务、监管、指导、督促的原则,根据各矿环评文件和今年以来下达的有关文件、通知及执法文书,对企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防雨防尘、防洪截污、台帐记录、环保档案、应急预案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相关内容进行检查核实,全面实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目标,让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健康持续发展。州环保局正县级副局长韩龙和县环保局长鲍茂刚到现场参与了检查调研,对工作纪律及工作要求作了***。此次共检查煤矿企业10家,下达整改通知书3份,对久丰、兴贵两个矿的污水进行取样送检,将根据检测结果依法进行处理。(普安县环保局 秦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