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黔滇桂三省结合部商贸物流中心专项发展规划编制实施情况
一、规划编制情况
根据国发〔2012〕2号文件第三十六条,“支持民族地区跨越发展。把促进民族地区发展作为区域开发工作的重点,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快“三州”和其他民族自治地方的发展。编制相关专项建设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和工作力度,尽快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探索符合民族地区实际的发展模式。支持黔西南州建设滇桂黔三省结合部商贸物流中心和西江上游经济区的能源化工、原材料加工基地。”的精神,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积极主动做好牵头工作,按照《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规划编制工作全面有序推进,已委托国家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编制了《黔滇桂三省(区)结合部商贸物流中心专项发展规划2012-2020》,并于2012年11月24日在北京通过***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国家发改委规划司、政研室、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国家口岸办等单位的专家评审。
专家评审组认为:规划编制人员通过对黔西南州及周边地区商贸物流发展的深入调研,从深入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推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支撑贵州商贸物流业发展、打造黔西南州经济发展新增长点等方面,对建设黔滇桂三省结合部商贸物流中心的重大意义进行了全面论述,凸显了建设黔滇桂三省结合部商贸物流中心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规划》对建设黔滇桂三省结合部商贸物流中心的优势条件、不利因素、发展机遇和面临的挑战进行了比较全面、详细的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建设黔滇桂三省结合部商贸物流中心的总体思路、空间布局、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建设黔滇桂三省结合部商贸物流中心的保障措施。《规划》从黔西南州及周边的实际出发,提出了重要工程和项目库,形成了具体的载体和抓手,有利于规划的落地和有效实施。《规划》思路清晰、数据翔实,已达到课题委托要求,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评审。
2013年1月黔西南州政府常务会、州委常委会分别对规划进行审定,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已形成正式规划文本。为争取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对规划进行批复,州人民政府已向省发改委致函《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请求协调国家发改委批复
为推动《规划》项目的顺利实施 ,确保项目尽快落地,按照张政书记的指示,我局及时采取边报批边实施方式进行,已请州政府发文将《规划》中的49个项目分解到各县、市、区,2013年4月9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黔桂滇三省结合部商贸物流中心规划2012-2020》项目实施的通知(州府办发电〔2013〕96号),要求各县(市)、各新区(试验区)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人和联系人,全程督查***,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调度项目实施情况。6月30日前要完成项目规划和预可研报告,每月3日前向州《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项目进展情况。4月26-28日州委督查组到各县、市、区督查州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时,也对此项工作进行了督查,督查情况由督查组汇总后报州委州政府。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一是规划批复问题,争取国家部委批复已不可能,省政府是否批复暂不能确定,所以,导致规划不能印发实施;二是项目前期费用(项目规划和预可研)问题 ,规划项目库中涉及49个具体项目,少数开展了前期工作,多数未开展前期工作,要在6月底完成项目规划和预可研,没有经费保障;三是项目实施督查问题,项目虽已分解到各县、市、区,但重视程度不够,督促检查不到位,进展不一。
三、对策及建议:一是建议立即成立黔滇桂三省结合部商贸物流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由州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州商务和粮食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城规局、州住建局、州工信委、州国土局、州交通运输局、州统计局、州旅游局、州国税局、州工商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主要领导为成员。 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州直各部门之间、与各市县、与周边地区、与省直各部门、与国家各部委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三是将《规划》中提出的保障措施具体化,出台鼓励支持商贸物流发展的意见和办法;四是州、县(市)区财政建立商贸物流业发展专项基金,保证重点项目的推进和相关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