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大队五步强化引领派出所消防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
今年以来,望谟大队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五个强化”措施,建立健全基层派出所消防监督机制,积极构筑多警联动的社会化火灾防控体系,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促进派出所消防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增强派出所消防监管组织保障。为推进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大队进一步明确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所长负责制和民警责任制,切实把各项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落实到每一名民警身上,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及时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努力控制和减少火灾的发生,实现派出所各项消防监督工作的制度化和正规化。1月3日,望谟县公安局制定印发了《望谟县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考评办法》,明确将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考评列入2013年望谟县公安局目标绩效管理考评范畴。4月15日,望谟县公安局下发《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型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治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全县公安系统将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型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治理工作。
二是强化督促指导,提升派出所消防监管工作水平。定期派出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深入辖区各乡镇派出所,通过“传、帮、带”的方式,针对不同人员,采取有针对性措施指导民警如何查找火灾隐患,如何提出整改措施,如何填发法律文书,如何进行到期复查等,并指导派出所民警学习消防防火档案的制作流程,规范基础台帐、执法档案,不断完善消防工作室消防软硬件设施。同时,听取各派出所对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交流经验,夯实派出所工作基础。1月16日,望谟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深入乐旺镇,现场指导派出所民警开展消防监督执法、法律文书制作、档案装订及管理等工作。在指导中,望谟大队从多个方面加强对派出所民警的消防监督执法业务指导。
三是强化教育培训,实现“外行”到“内行”的转变。为提高辖区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水平,组织消防监督执法人员采取理论授课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业务培训,向派出所民警重点讲解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检查方法和相关安全技术标准、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九小场所”火灾隐患的分析及整改措施,旨在提高全体民警的消防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使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走上正规化和规范化轨道。2月25日下午,望谟大队组织17个乡镇派出所所长在消防大队二楼会议室开展消防监督执法业务培训,望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张若谷亲自到现场主持培训工作,消防大队教导员甘佑海、大队长胡洪冰亲自为派出所参训人员授课。4月22日下午,望谟县公安局组织100名新招聘的协警走进消防中队,零距离接触消防部队、体验消防官兵的生活、学习消防常识。通过培训,有效的促进了各派出所对消防工作的重视程度,对构筑社会“防火墙”工程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为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的高度稳定奠定基础。
四是强化联动监管,提高火灾隐患动态监控能力。为更好的把基层派出所治安防范工作与消防监督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大队采取与各基层派出所及相关部门联合出动的方式,对辖区内各类人员密集、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在建工程等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加深派出所干警对消防检查内容和程序的理解、认识,规范基层派出所的监督执法行为,指导派出所执法民警正确使用法律法规,推进基层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常规化和合理化。5月29日晚21时,望谟县公安局组织治安、消防、刑侦、网监、交通、法制等警种共出动100多名警力联合开展“雷廷行动”,整治火灾隐患102处。此次夜查活动共检查单位35家,发现火灾隐患102处,现场指导隐患单位整改火为灾隐患96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6份,为全面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望谟全县春夏两季火灾形势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是强化宣传发动,增强辖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为充分发挥派出所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大队结合消防“五进”宣传工作,发动各派出所民警深入学校、社区、农村和家庭,在开展消防监督执法的同时,开展消防宣传工作,普及消防法律和安全知识,唤起民众对消防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实施公众和舆论对消防工作的社会化监督,有效地弥补消防机构宣传警力不足的缺陷。3月3日上午,望谟大队联合县公安局组织开展了以“望谟县消防宣传进村寨”为主题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打造“除火患、保平安”行动宣传新阵营,公安局局长张若谷和消防大队大队长胡洪冰率队参与了此次活动。当天,发放各类消防日历挂图400余份,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挂图1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疑难问题8条,大大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对消防工作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