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召开两个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
为进一步推进中小型旅店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5月23日下午,望谟县组织全县施工工地负责人和中小型旅店消防安全管理人在县公安局召开“两个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辖区50余家中小型旅店和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人参加会议。
会议旨在总结“两个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工作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方法和部署下一步的工作任务,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
会议强调了单位“四个能力”达标相关规定和要求,讲解了相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设施日常管理和操作方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火灾事故处置及火场疏散自救等基本常识。随后,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就近期重大火灾案例,强调火灾隐患自查、防火巡查、突发火灾处理办法等实用消防知识及其必要性,并结合当前检查工作情况通报了单位违法违规现象,警示各中小型旅店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要以此为戒,加强自查和整改力度。并要求各单位负责人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整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并将整改后的情况上报消防大队。
最后,大队长胡洪冰对各施工单位开展相关专项整治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各单位负责人要结合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二是要加大火灾隐患自主整治,对本单位开展隐患自查整治;三是要加大消防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单位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四是建设工程施工工地要明确消防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分管负责人工作职责,确定工作分工;五是施工工地现场可燃及易燃危险品管理要明确管理制度,杜绝由乱堆乱放引发火灾;六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火、用电设备安装和维修由具备职业资格的人员操作管理;七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每日填写《建筑施工工地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八是施工单位要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