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稽察办到望谟县稽察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实施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促进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国家退耕还林政策落到实处,近日,省发改委稽察办何彪处长一行4人组成稽察组赴望谟县稽察2011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实施情况。州发改委纪检组长李林率州发改委稽察科和监察室负责人协助稽察。
稽察组一行听取了望谟县关于2011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实施情况汇报,深入到新屯乡、石屯镇和郊纳乡实地查看项目点的建设现场,查阅项目建设审批、合同、施工方案(设计)和财务资料等。通过稽察,稽察组认为望谟县委县政府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实施非常重视,成立了领导机构,落实了“四制”,严格按照项目实施程序开展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同时,对项目管理提出了四点整改意见:一是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审批程序,及时拨付配套项目资金;二是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要求规范管理,加强项目建设痕迹资料收集,并统一集中管理;三是加强财务管理。项目建设必须按照国有建设基本会计制度进行审计核算,严把项目资金支付审批关,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四是加强项目后续管护工作。建立建全项目建设后续管护制度,确保项目建设长期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