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府出台意见推进2013年消防工作
落实消防工作责任,不断推进社会化消防工作。一是加强消防工作组织领导。《实施意见》要求各县(市)政府、新区(试验区)筹委会要根据本地“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制定2013年度实施计划,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内容,明确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消防工作主要负责人,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联席会议),并召开不少于4次重点单位负责人等参加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研究消防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2013年,各县(市)、新区(试验区)要组织4次以上消防安全大检查,各部门、系统和行业要组织2次以上消防检查。二是依法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实施意见》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工作。教育、卫生、民政、旅游、文广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旅游景区景点、博物馆、文物保护等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基层公安派出所要加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三是全面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实施意见》要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法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建立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机制,认真落实“四个能力”自查、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备案制度,并向社会公开进行消防安全承诺。要建立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制度,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和应急程序规定。
加强消防基础建设,不断夯实城乡消防工作基础。一是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要求,各县(市)、新区(试验区)乡镇和新建工业园区要编制消防专项规划,并确保与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要明确市政、住建、供水、通信等部门职责,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保证正常使用。要按照《黔西南州2013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要完成培训基地“三通一平”和战勤保障大队营房主体工程等建设。二是加强经费保障。《实施意见》要求,各县(市)、新区(试验区)要切实落实《黔西南州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精神,建立并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按不低于《意见》规定的最低标准将消防经费、信息化建设经费、基层基础达标建设经费、火灾隐患举报奖励经费、装备维护经费、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足额拨付。三是加强装备建设。《实施意见》要求,各县(市)、新区(试验区)消防部队个人防护装备要按照标准及时进行更新;要确保抢险救援装备动态达标;各中队要配齐铁军中队星级达标装备等设施。四是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各县(市)、新区(试验区)要通过事业人员招考、公益性岗位开发、合同制与驻勤民兵招聘等为消防部队补充人员,确保支队机关补充文员达到要求,并将人员经费纳入财政予以保障。五是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实施意见》要求,按照《乡镇消防队标准》进一步完善兴义威舍、义龙新区郑屯、德卧乡镇专职队建设,确保年内通过验收;其他各县(市、区)要建立志愿消防队,建成率达到30%;常住人口超过1000人的行政村、自然村按照配备1名以上专(兼)职消防管理员和“1队2池2泵”的要求建立志愿消防队,建成率达到10%。
严格消防安全监管,不断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一是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消防审核验收终身负责制,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消防技术标准把好源头关,严禁擅自降低消防安全标准。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城规、住建等部门不得核发相关许可证照,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文广、人防等部门不得批准开办相关机构,旅游部门不得对宾馆、景区评定等级。二是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深入推进“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着力抓好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城乡结合部、城市老街区、“九小”场所、“城中村”、“棚户区”、出租屋、连片村寨等的消防安全治理。充分发挥“96119”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举报电话的作用,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火灾隐患整治。三是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构建责任明晰、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基层消防工作格局。2013年,人员密集场所要全部达到“四个能力”建设标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部落实户籍化管理并达标,全州50%以上的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达标。四是强化重大火灾隐患督办整改。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作为长期任务,建立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单位负责和公安、消防全警动员的火灾隐患整治责任机制,确保年内省、州、县三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销案率达100%。
深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社会公众消防意识和素质。一是推动消防宣传常态化。《实施意见》要求,要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充分发挥宣传、新闻、教育、文广、妇联、科协、共青团等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的行业优势,整合资源,形成社会化消防宣传合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二是大力开展社会消防培训。突出农村、社区、重点单位、重要行业等宣传重点,将消防安全基础知识纳入学生入学安全教育必修内容,并通过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等形式,切实提升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将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施工监理人员、分管消防工作的乡(镇)长、村居“两委”负责人、保安队伍及电工、焊工等特种人员等全部轮训一遍,全面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