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构建公安消防部队战勤保障体系问题的探究
摘要:当前,随着各级政府以消防部队为依托的综合应急救援机构(综合应急救援总队及指挥中心、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及指挥中心、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及指挥中心)的建立运行,参与处置重特大灾害事故已是公安消防部队义不容辞的责任。在本文中,笔者就如何提高消防部队处置大型灾害事故的能力,通过对构建战勤保障体系必要性的研究,归纳出消防部队战勤保障体系建设的现状,并提出了加强消防部队战勤保障体系建设的几点思考,希望能对提高公安消防部队处置灾害事故的能力有所裨益。
关键词:消防部队 战勤保障 体系建设 问题探究
1 引言
当前,随着我国国际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化工、地铁、高层和地下建筑以及各种运输工具日渐增多,许多新工艺、新产品的广泛应用和全球气候环境的变化,导致各类火灾及自然灾害事故等突发事件频发,并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和巨额财产损失,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安消防部队扑救火灾和应急救援的实战能力,立足于打大仗、打恶仗的要求,改革现在被动的、静态的、分散的和封闭式的保障方式。公安部消防局于2007年提出了建立“指挥统一、平战结合、服务实战、反应快速、协调有序、保障高效”的消防战勤保障体系。并出台了相关配套文件用于指导各地的战勤保障体系建设,以不断提高消防部队应急救援能力。古人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并且军事学家认为,未来战争的胜负取决于战勤保障能力和程度的强弱。而战勤保障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着指战员的作战心理,影响着战术的运用,决定整个战斗的成败。
新《消防法》也明确规定了公安消防部队参加应急救援的职责和地位,面对新的形势,公安消防部队灭火及应急救援任务日趋繁重。《***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要求:公安消防部队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除完成火灾扑救任务外,要积极参加或参与包括扑救火灾在内的19项社会应急救援任务。***《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25个专项预案、80个部门预案中,有62个将消防部队作为重要的处置力量,消防部队的职能和地位十分突出。因此,探讨新形势下消防部队战勤保障问题,深化体制创新,对于全面提高公安消防部队处置重特大灾害事故的能力,不断提高灾害事故现场的保障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 构建消防战勤保障体系的必要性
2.1 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国际上大多数国家的发展经历表明,灾害事故给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的危害,造成的损失,是与经济发展同方向变化的。特别是人均GDP1000-3000美元的发展阶段是各种社会矛盾突出,各类灾害事故易发的特殊时期。目前我国人均GDP1700美元,进入了各类灾害事故的易发期。据相关资料统计,近年来我国平均每年发生各类灾害事故达70多万起,伤残175万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45000亿元。“十二五”期间,是我国工业化转型,城市化加速,国际化提升,市场化完善的关键阶段,人民群众在享受现代文明的同时,但随之而来的各类灾害事故不可避免的相伴而生,其危险性、破坏性、复杂性不断增大,政治和社会影响也越来越大,特别是一些重特大灾害事故的发生,更是给消防部队灭火救援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古人云:“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江泽民同志明确提出:“军队强大的战斗力,离不开强大的后勤保障”。并将“保障有力”列入五句话精神之中,作为新时期军队建设的指导方针。消防部队的战勤保障也是如此,在灭火救援工作中,战勤保障更是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做好战勤保障工作既是顺应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
2.2 适应现代灭火救援的必然要求
以往的灭火救援工作往往比较简单,派出少许力量基本上都能完成,而且持续时间也不会太长。因此,很多年来战勤保障工作往往被忽视,即使有战勤保障的概念,也都很传统很单一。而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迅速推进,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新特点,灭火救援的对象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城市面积的进一步扩大,产业结构的加快转型,服务业的蓬勃兴起,交通运输的日益发达,人流物流的急剧加速,使各类重特大危险源的可控性难度加大,各类新事物、新能源、新工艺、新材料广泛应用导致的新灾害日益增多,对灾害事故处置的方法、手段、技术和装备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自然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等,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未来几年,我国灾害事故将呈一个发生几率高,灾害性强,性质复杂,蔓延速度快,波及范围广,持续时间长,危害性大,以及处置技术要求高,装备要求精的趋势和特点,对消防部队实战保障工作提出了急切和现实的要求,传统单一的战勤保障模式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消防部队灭火救援的需要。
2.3 具备良好的社会基础
消防部队作为驻扎在城市的部队,与城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社会保障制度日臻完善,各类商品越来越丰富,消防部队依据上述条件,有了社会化保障的基础,尤其是有了就近保障的基础,这充分说明建立消防部队战勤保障体系切实可得。同时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十分支持消防部队的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工作,加大资金投入,提供各方面的优越条件,帮助消防部队购买车辆器材装备,积极协商解决与有关单位共同合作的社会化战勤保障问题。而经济社会的率先发展,迫切需要安全保障的率先发展,迫切需要各类灾害事故处置力量体系特别是非常规特殊灾害事故处置力量的率先发展,人们对良好的安全环境和生命安全保障的关注更加密切,需求也日益增长。这都为消防部队建立战勤保障体系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3 消防部队处置重特大灾害事故现场战勤保障现状
3.1 缺乏战勤保障组织网络
由于缺乏战勤保障的意识,大部分的消防部队内部几乎还没有真正形成战勤保障方面的组织网络,普遍存在等、靠的侥幸心理。每当前方确实需要物资补充时,再临时抽调人员,手忙脚乱地找有关单位联系,往往是现场需要什么,回去拿什么,现场缺什么,回去办什么。战勤保障工作与前方不同步,缺乏应有的快速反应能力,严重影响灭火救援的战斗效率。
3.2救援联动机制不完善,救援行动相对独立
尽管目前我国已建立了公安、消防、救护、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多种抢险救援力量,但这些救援队伍都相对独立、各自为阵,没有高效统一的应急救援集结机制和联动机制,缺少必要的协同演练。在各类抢险救援过程中,往往都由消防担当主力救援,当需要其它部门协助时,可能并不“买账”,难以形成战斗合力,指挥决策意图也难以得到贯彻执行。
3.3救援资源配置不合理,经费使用效率低
由于缺乏统一的突发事件管理机构,各部门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救援装备和人力资源的重复投入、大量闲置的状况,应急能力和管理水平也参差不齐。有的部门即使建立了一些应急救援组织,在队伍建设、救援装备配备、维护和响应机制等方面也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导致快速响应和灾害救援现场应变能力不强。此外,地方政府面对众多的应急救援体系,无论从经费上、人员上、装备上,还是从救援体系的建立和管理上都是捉襟见肘,使有限的救援经费只能分摊使用,造成高成本、低效能的不利局面。
3.4 完善公安消防部队战勤保障体系势在必行
重特大火灾事故频发,跨区域、多力量联合作战增多,亟须改革传统的后勤保障模式。一些火灾事故不仅持续时间长,救援难度大,投入警力多,装备要求高,而且情况复杂,需要跨区域作战,单靠公安消防部队现行常规的、静态的、单一的后勤保障模式是难以适应现代火灾扑救的建立新型、专业化的现代战勤保障体系,是更好地完成灭火救援任务的重要保障。公安消防部队职能不断拓展,任务不断加重,亟待建立与之相配套的战勤保障新机制。2007年至2012年,全国消防部队应急救援出警首次超出火灾扑救,天津、上海、厦门、成都、南京等大城市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出动已超出出警总数的70%。现代火灾和灾害事故,呈现出规模大、时间长、情况复杂、处置难度大的特点,消防部队灭火和应急救援对技术、装备、物资等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对部队的战勤保障模式提出了新的课题,四川特大地震、玉树地震以及2010年、2011年南方特大旱灾紧急救援就凸显了战勤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公安消防部队物资储备的局限性、保障手段的单一性,决定了必须建立新型的战勤保障机制来满足重特大灾害事故处置的需求。当前,全国公安消防部队装备物资的储备是依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来确定的,储备的物资品种不全,数量不足,缺乏科学的社会联动机制,同时未进行科学规划和合理储备,导致一些常用的、科技含量不高的装备物资在同一个城市内与辖区执勤中队重复储备,造成资源浪费,加之保障方式单一和分散,一旦发生重大险情,储备的装备物资既不能满足灾情处置的需求,又难以在短时间内联动社会力量调集大量的装备物资,建立快速有效的战勤保障新机制已迫在眉睫。
4构建我国战勤保障体系的思考
4.1 积极构建公安消防部队战勤保障新体系
笔者认为,当前,公安消防部队的战勤保障队伍应以重点城市为主的“点”的建设,逐步向大中城市的“面”上推进。具体地说,应从三个方面加强建设:
一是以集中保障、持续保障为重点,建立起在政府统一领导下、以区域为重点的社会联勤保障模式。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起由政府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协调,社会单位共同参与的各级消防应急救援保障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使其发挥作用。充分运用国家现有资源,公安部消防局要积极协调国家相关部委,充分发挥国家战备物资库和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总库的作用,以保证一旦发生重大险情能持续保障。各地中等以上城市也要充分运用区域内的社会保障物资,平时签订保障协议,搞好联勤,战时根据预案的要求及时联动,以快速有效地搞好各类保障。充分发挥社会保障队伍的作用,及时与公安、卫生、化工、供电、供水、供气和食品供应等部门和单位联络,完善联合作战、联勤保障的战勤保障社会联动机制,以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共同发挥消防战勤保障的作用。
二是以精确保障、有效保障为目的,有效配置部队装备物资,使其发挥最大效能。应尽快出台各地、各级战勤保障组织的装备物资配备标准,科学界定战勤保障体系建成后战勤保障队伍与各级各类消防站车辆器材配备要求,修订《城市消防站抢险配备品种与数量》和《城市消防站消防人员基本防护和特种防护装备品种与数量》,使其既满足战备的需要,又符合实际,减少重复浪费。各地在配置装备物资时,要立足实际、切合实战,针对当地经济、产业结构和重大危险源特点进行科学论证和评估,采取相对分散与有限集中、城市片区储存与移动供给相结合的办法,保物资供给,确保战备物资储备的区域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三是以专业保障、有序保障为前提,进一步强化公安消防部队战勤保障队伍建设。明确战勤保障组织领导机构、隶属关系、人员编制、职责任务等。明确各级、各类战勤保障组织的建设标准各级、各类人员的教育训练内容和训练科目。加强各级、各类战勤保障人员的培训,以确保战勤保障人员在短时间内适应重特大灾害事故战勤保障工作的需要。在战勤保障骨干的选拔上,应到好中选优,切实做到配齐配强人员。对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人员,要及时予以表彰奖励以充分调动战勤保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4.2 组建区域性战勤保障中心
近年来,全国接连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危化品爆炸泄漏,建筑坍塌,自然灾害等特殊灾害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对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和稳定产生了重大影响,引起了中央的高度重视和国内外的广泛关注。仅2013年入冬以来,就先后发生“1.01”浙江杭州萧山3名消防员死亡火灾事故、“1.06”上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6死14伤火灾事故,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类似的灾害事故随时有可能在我国再次发生,对于此类灾害事故,从我国目前各地的灭火救援力量来看,仅仅依靠一个地区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依靠专业处置力量快速集中优势兵力实施跨区域增援才能有效控制。
回顾2008年,在“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消防局迅速从全国消防部队调集11000名特勤官兵,携带装备增援灾区,实施灭火救援工作。这样大规模的兵力调动,这样大规模的兵团作战,执行如此艰难险重的救援任务,在中国消防史上尚属首次。在目前无法按标准,按实战需要普遍加强所有消防部队特殊装备建设的情况下,为满足各类非常规灾害事故作战的需要,同时辅助处置常规灾害事故,本着“整合资源,合理布局,各有侧重,区域联动”的原则,加强区域性战勤保障中心建设,形成装备和技术的优势,是十分迫切的。这同时也可以平衡地区之间灭火救援力量发展的差异,全面提升消防部队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和跨地区增援作战的快速反应能力。
4.2.1 组建省级区域性战勤保障中心
以支队现有的战勤保障大队为基础,组建隶属于省消防总队的省级区域性战勤保障中心。一方面打破区域限制,根据本省经济发展状况、特点及灾害事故的特点,以重点城市为依托,有针对性地划出作战片区,并针对本片区的特点,采取相对分散与有限集中,城市片区储存与移动供给相结合的方法,保障物资供给,确保战备物资储备的区域性、针对性和实用性,防止重复投资。各片区除储备常规器材外,还针对片区实际,实行物资重点储备,尤其是重点加强消防战勤保障车辆装备、通信设施以及灭火药剂、油料、食品等救援物资的储备,做到数量充足,品种齐全,质量可靠。如在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集贸市场较多的片区,主要储备侦检、破拆、起重等抢险救援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在化工类灾害事故突出的片区,主要存储泡沫和特种灭火药剂;在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事故较多的片区,主要储备充足的冲锋舟,救生衣等抗洪器材;以保障灭火和各种抢险救援的需要。另一方面尽快制定和完善《区域性战勤保障预案》,加强本省各支队之间、各战勤保障中心之间和支队与战勤保障中心之间的综合性跨区域联合作战演习,以切实提高部队的反应能力,确保“拉得出,打得赢”。此外,省级区域性战勤保障中心选址尽可能靠近绕城公路入口以及城际高速公路入口,既有利于保护属地城市,又有利于跨区域增援作战。各区域性战勤保障中心之间迅速形成“集中调度,彼此呼应,灵活机动,相互增援,协同保障”的有力局面,以达到灭火救援保障能力2小时覆盖全省的目的。
4.2.2 组建国家级区域性战勤保障中心
以省级区域性战勤保障中心为基础,组建隶属于消防局的国家级区域性战勤保障中心。可以考虑将全国划分为东南、东北、西南、西北、华中、华东、华南、华北八大片区,针对各片区特点进行物资储备,重点加强西部经济不发达地区的物资储备和其它地区的特种车辆装备如消防直升机、消防坦克、消防机器人和生活保障车辆等的储备,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种类齐全、备份充足,功能完善、性能优良,贴近实战”的保障结构。同时,各地要充分利用重大危险源评估技术,科学预测本地大型灾害事故的规模和灭火救援战勤保障的需要总量,科学规划战勤保障大队建设,合理确定区域性战勤保障中心标准,使战勤保障工作既能满足实战需要,适应发展要求,又能避免盲目规划和不必要的浪费。
4.3 实施社会联勤保障
消防部队在充分发挥内部资源的同时,积极挖掘社会资源,达到内部保障与社会联勤保障的有机结合。在以往的汶川大地震救援工作中,外省消防部队大都是坐飞机过来的,自带器材装备和生活用品有限。在这种体力大量消耗,精神高度紧张的救援过程中,每名参战官兵一天一瓶矿泉水,一包方便面,有的甚至两天没有吃一点东西,体力难以为继。再加上由于大地震所造成的道路损毁、堵塞、山体滑坡、泥石流、建筑坍塌等,严重影响消防部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而在部队内部为这些参战官兵提供包括车辆装备、生活在内的战勤保障任务则十分艰巨。因此,加强社会联勤保障的作用就显得至关重要。如在整个救援过程中,消防部队主要以救人为主,清障破拆、生活保障、医疗保障等模块,可完全有社会联勤单位承担,以提高救援效率。
4.3.1 联勤单位的组成
各地应由政府牵头,以消防部队为骨干,协调铁路、航运、交通、水电、卫生、防疫、通信、气象、地震、环保、驻军、公安等部门共同参加灭火救援联勤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现有的物资装备,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战时协同。
4.3.2 搭建指挥平台,实现有序指挥
以119指挥中心为基础,以政府应急办为领导机构,协调建立一个集中统一、坚强有力、信息畅通、运转高效的综合协调指挥平台,明确相应的指挥关系,战时社会联勤力量由灭火救援现场指挥部统一调度,保证各类战勤保障物资装备、人员在最短的时间内到位,实现持续供给。这样一来,即可及时调集大量物资装备到达现场,有效降低消防战勤保障投入成本,又提高了部队可持续保障能力。
4.3.3 利用科技优势,实现资源的最大利用
在部队内部建立战勤保障信息系统,内设部队资源和社会资源两个数据库,分门别类输入战勤保障所需的各类车辆、器材、物资等数据,包含类型、数量、性能、所属单位的供给能力和联系方式,并具备查询、统计等功能,完成对特种装备、灭火药剂等应急保障器材物资的收集、统计、建档。如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消防支队与120急救中心、灭火剂生产厂家、车辆维护保养中心、大型超市兴客隆及北京华联、加油站、快餐连锁店等17家单位签订战勤保障联动协议,将各联系单位,任务分工,物资储备,保障途径等基本信息形成网络图,录入信息系统,为支队处置重大灾害事故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依据。
4.3.4 加强预案演练工作
公安消防部队还应提请政府建立应急联动联席会议,提请驻地政府抽订出台《突发事件社会联动预案》,定期召开灭火救援联动力量联席会议,及时修订完善联动预案,认真组织相关力量,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群众参与度高,联动性强,形式多样的消防战勤保障实战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教育群众,进一步完善战勤保障连勤体系,切实提高连勤保障能力。
5 结束语
公安消防部队战勤保障体系建设是大力推进勤务实战化改革,***部队灭火救援保障型难题,进一步提升部队实战能力的重要举措。消防部队作为我国灭火救援的骨干力量,必须加强战勤保障体系建设。本文只是从个人的角度提出了构建消防部队战勤保障体系的基本措施,即分三个层次实施:在推进和完善建制单位战勤保障大队的基础上,组建区域性战勤保障中心,积极实现社会联勤保障。但是消防部队的战勤保障体系建设是个系统的工程,需要紧紧跟随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灾害事故的变化而不断的完善,以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新结合、新发展,满足消防部队灭火救援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