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开展控辍保学宣传月活动
黔西南州开展“控辍保学”宣传月活动
从源头上控制辍学现象的发生
从年初起,黔西南州开展“控辍保学”宣传月活动,从源头上控制辍学现象的发生,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平等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宣传期间,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一是电视宣传,各县市、新区(试验区)新闻频道要开设“控辍保学”工作专栏板块,采取***报道、人物专访等形式,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控辍保学”工作开展成效显著的乡(镇)和学校,曝光不遵守义务教育法律法规、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二是报纸宣传,州和各县(市)、新区(试验区)各大报刊(手机报)要围绕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对控辍保学工作的创新举措、先进经验、典型人物进行动态报道和延续报道;三是广播宣传,州和各县(市)、新区(试验区)广播电台在重要时段进行专题播报,加大“控辍保学”工作的宣传频次和宣传力度,做到“控辍保学”家喻户晓;四是网络宣传,州和各县(市)、新区(试验区)地方网站要及时发布图文并茂的文章,适时发布手机短信,上挂主题帖,设计互动单元,扩大对外宣传影响力,及时收集社会对“控辍保学”工作的反应;五是社会宣传,州和各县(市)、新区(试验区)要通过标语、黑板报、墙报、宣传单、宣传栏、宣传车、***宣传、村民大会、赶集咨询、志愿者活动、文艺表演等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对“控辍保学工作进行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各县市在公路沿线、单位(学校)附近、乡镇街道、社区广场、车站、公园、公交(出租)车辆、电子屏幕等公共区域要书写或悬挂或滚动显示“控辍保学”宣传标语;六是学校宣传,重点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通过宣传橱窗、校园广播、黑板报、国旗下讲话、校会、班(团、队)会、校刊、校报、剪报、手抄报、家访等途径广泛宣传“控辍保学”工作。(娄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