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黔西南州司法局打黑除恶主要工作情况
黔西南州司法局打黑除恶主要工作情况
2012年,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黔西南州司法行政机关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在活动开展中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现将今年开展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功能,形成了打黑险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充分发挥法制宣传震慑犯罪、教育公民的重要作用,利用“三八”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宣传日、“五月综治宣传月”、“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有利时机,大力宣传宪法、刑法、社会治安方面的法规以及与打黑险恶有关的法律法规。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手段,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大力弘扬社会正气,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意识和勇气,营造了良好的防范打击黑恶势力的氛围。
二、充分发挥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为做好打黑险恶专项斗争工作,明确副局长王虹作为成员单位成员,负责本系统打黑险恶工作。一是积极调动了全州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构筑大调解格局,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线索,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打黑险恶工作。 二是认真做好了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防止脱管、漏管、失控现象发生,控制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被黑恶势力拉扰,导致重新犯罪。三是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律师队伍的监督管理,引导他们做好“打黑除恶”专案辩护工作。
三、积极协助打黑除恶办做好相关工作。我局长期抽调一名同志到打黑除恶办工作,协助做好打黑除恶办的具体工作,充分发挥出司法行政工作在打黑除恶工作中的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维护全州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