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深入贯彻落实国发46号文件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实现四大突破
自2012年12月30日《***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实施以来,黔西南州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着力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加强部队基础设施建设,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实现了“四大突破”。
一、消防队站建设力度空前,实现县县有消防站的历史性突破。自6月28日晴隆县消防站驻兵以后,黔西南州实现了县县有消防站的目标。并加快队站建设力度,州战勤保障大队和训练基地征地130余亩,完成立项工作,已正式启动建设;兴仁县新建的中队已进入附属设施建设阶段;兴义市特勤消防站已建至第三层;望谟县落实营房功能性改造经费200万元,目前已正式启动;顶效开发区征地13亩用于应急救援大队建设;兴义征地15亩用于支队公寓房建设、征地15亩用于坪东消防站建设。
二、消防车辆装备配备力度空前,实现县县有登高平台消防车、抢险救援车和大吨位消防车的历史性突破。11月20日,望谟县完成了总价215万元的32米登高平台消防车采购工作,至此,黔西南州实现县县有登高平台消防车、县县有抢险救援车、县县有大吨位水罐消防车的历史性突破。截至目前,黔西南州共有登高平台消防车10辆(2辆举升高度为53米,8辆举升高度为32米),共有抢险救援车11辆,大吨位水罐消防车13辆。并完成了18项基本个人防护装备和32项特种个人防护装备、攻坚组装备、综合应急救援大队装备的采购。
三、消防事业经费保障力度空前,实现感情消防向制度消防转变的历史性突破。黔西南州各级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财政部《关于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