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家具商场火灾危险性及对策
近年来,各种形式的家具商场发展迅猛,遍布市区城乡,经营规模也不断扩大,但由于历史“欠账”和建设、经营过程中忽视消防安全等原因,不少家具商场消防安全条件较差,火灾隐患问题也日益突出,倘若发生火灾,不仅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会成为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针对家具商场的火灾特点、存在的火灾隐患及解决对策笔者作以分析。
一、家具商场火灾主要特点
1.经济损失大。家具商场是指地上及设在地下建筑内的经营家具、建筑装饰材料、家用五金百货用品的商场,然而这些商场中由于商场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措施落实不力,加上商场内用火用电用气管理不严,极易造成特大火灾。
2.过火面积大。目前,大部分家具商场存在着摊位柜台密度大,防火间距小,建筑耐火等级低,安全疏散出口少,商品多为可燃易燃物品等问题,一旦发生火灾,烟火沿展示家具、柜台、货架、立体堆积的货物、吊顶水平方向及沿楼梯间竖向蔓延速度快,容易向毗邻建筑蔓延,形成大面积火灾。
3.烟雾浓度大。家具商场所列家具、装饰商品多为木材、pvc、树脂、酚醛泡沫塑料、棉毛丝麻及其织物,这些商品往往初期燃烧速率较快、释热量大、产生大量的浓烟和黑色碳颗粒,给火情侦察和火灾扑救带来难度。
4.社会影响大。家具商场商家云集,不仅有个体工商户(包括一部分下岗工人)、私营、集体企业也进入商场参与竞争,商场内经营的商品大都与人们的衣食住行紧密相连,一旦失火,不少经营户主将面临破产,同时,这类火灾更是新闻媒体积聚的焦点,其政治影响和后果远远的高于经济的损失。
二、家具商场存在的隐患
1.消防意识不强。商场主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主体意识不强,各租赁业主缺乏消防自我管理意识和消防知识,少数顾客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主要表现:主办单位(特别是一些改制单位)常常为追求经济效益而不顾安全,消防工作相互推诿扯皮,得不到落实,不能真正形成“谁主管,谁负责”的局面,消防责任得不到明确;家具商场内的木质家具、家居装饰、塑料、床上用品等均属可燃商品,由于受利益驱动,商场内商品储存、管理混乱,“三合一”,“多合一”商场有之,甚至极个别商场瞒天过海,储存、销售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经营者中普遍存在内装修不申报而施工,不验收而经营,无理阻碍消防安全部门的检查和指导,不依法进行日常和长期的消防工作,这既是对法律的冷漠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一些顾客边走边吸烟或坐在某处吸烟的现象较为普遍。
2.存在“先天性”火灾隐患。⑴商场的经营面积不断扩充。仓储式经营场地,“批零兼营”,易燃可燃商品堆积,火灾荷载剧增,一旦起火,极易成灾。⑵商场消防通道普遍不畅。随着家具商场的发展和扩大,为争夺“黄金宝地”,一些主办单位违章将几个独立的商场连在一起的;一些经营户在商场周边搭建棚、房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从事经营的;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部位设置栅栏或采取其他形式锁闭、封堵的。
3.商场内私拉乱接电线较普遍,违章用电现象突出。如今,商场不仅限有正常的电灯照明,经营者为吸引顾客,大量长时间的使用橱窗灯、招牌灯、彩灯、大功率照明灯;使用电热器具烧水、煮饭以及擅自安装电扇、空调等;使用大容量的保险丝,甚至用铜丝代替保险丝,使电路在不知不觉中始终处在过负荷的使用之中,日积月累线路方面和电器设备本身都会存在不同程度的火灾危险性。
4.设施不足,维护不善。个别建设单位由于对其特殊功能没有充分认识,有些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因资金不足或其它原因,随意改变设计方案,擅自砍掉建筑消防设施中某些项目,造成建筑消防设施先天不足,一些单位由于利益的驱动,片面追求价格的低廉,而忽视产品质量,导致一些消防设施在工作过程中经常出现故障。一些单位对商场内安装的消防设施只局限于公安消防部门的审核验收,定期的检查、维修、保养不够,致使一些设施经常带故障工作:建设单位消防专业技术力量薄弱,加之对本单位职工岗位培训和消防宣传教育不够,使技术含量较高的消防设施形同虚设。
三、家具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家具商场人员流动量大、各类物品繁多,一旦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必将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的不安定。对此,预防此类火灾的发生尤为重要,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第一、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由政府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及产权单位组成安全领导机构,家具商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由主办单位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实施监督。主办单位应当建立消防管理机构,多家合办的应当成立由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防火领导机构,统一管理消防安全工作。主办单位与经营户层层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各单位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下设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和经营户参加的消防安全网络。建立巡查制度,实行24小时保卫巡查,适时组织单位领导和保卫人员参加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使之增强责任意识和防火意识。对于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必须依靠各级政府的坚强领导,积极为政府当好参谋,紧紧依靠政府的坚强领导,努力赢得他们的大力支持,并针对隐患整改工作适时作出安排和部署,科学、规范地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定,督促各单位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火灾隐患整改任务。
第二、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根据《消防法》、《家具商场消防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使主办单位转变重效益,轻安全的观念,合理设置柜组、摊位,防止占用疏散通道,不得以降低消防安全要求作为招商引资的优惠条件。同时,运用广播、标语、消防宣传图片、火灾案例等形式对广大经营户进行消防安全意识宣传教育,提醒他们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不要乱堆乱放商品挤占公共通道,不要乱拉乱接电线和随意用火,使他们懂得火灾事故的危害性和做好防火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做到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应急逃生,千方百计控制和减少火灾发生,利用新闻媒体,将一些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向全社会公开曝光,起到警示和督促作用。
第三、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设有固定消防设施的大型商场,要建立健全专门的消防设施安全管理机构。商场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消防安全的第一负责人,对商场的消防设施安全工作负全责,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解决的办法以及改进和加强的措施,并负责组织对商场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业务培训,普及防、灭火知识,使他们了解和掌握固定消防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商场内固定消防设施的管理人员应当由具备较强责任心、较高的文化程度、一定专业知识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实行持证上岗,负责对固定消防设施的技术检修、维护保养和故障排除;建立值班、巡查、运转、测试和维护保养制度和档案,确实把消防设施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各项设施时刻处于良好状态。
第四、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及处罚力度。消防部门要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辩证关系,将有效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最高标准,通过依法履行职责、有效预防火灾,来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严格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依法责令改正;对逾期不改的要依法实施处罚,该停的停,该关的关;对责令停产停业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要依法报请地方政府批准;对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要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指导和服务,通过典型引路、以会代训、宣传教育等形式,指导和帮助商场管理方和经营户明确管理责任、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秩序。对存在的火灾隐患,消防部门在依法督促整改的同时,及时对整改方案的制订提供业务指导,积极参与整改方案的评审论证,确保整改方案科学合理,为隐患的及时有效整改提供有力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