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提高基层火调人员的素质
火灾事故调查是消防法赋予公安消防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政策性很强的基础性的工作,也是消防工作面向社会的一个窗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消防机构负责调查、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由此可见,火灾事故调查是消防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火灾事故相应增多,火灾调查的工作越来越繁重。每发生一起火灾,火调人员必然要及时、准确、科学地调查、认定火灾原因,这就对火灾调查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但基层消防大队的火调人员数量、素质都严重滞后于实际工作的需要。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在基层大队存在的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现就基层大队火调人员存在的问题及如何加强火灾事故调查人员的素质谈谈本人的看法:
一、基层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业务水平低。客观上火灾调查人员绝大多数不是专门的火调人员,而是兼职人员或防火监督人员,兼而不钻,得过且过,整体素质偏低,经验欠缺,遇到火灾东拼西凑、草率处理。而主观上是没有认真、系统地学习火调专业知识,到达火灾现场后,不是按有关程序循序渐进,逐步逐项勘查火灾现场,而是草率处理火场,不按规定程序进行现场勘查、调查询问、提取物证,破坏了现场而提取不到有价值的证据,造成勘查取证不足。有的火调人员到达火灾现场后,不知道如何处理现场,不知道该从什么地方着手勘查,这就更谈不上收集有价值的证据了。认定火灾原因、火灾事故责任不是重证据,而是主观臆断,草率行事。从而无法真实、准确、科学地认定火灾原因和火灾事故责任。
(二)不会使用火调勘查的仪器和装备。很多基层大队火调人员对这些火灾现场勘查取证仪器装备的使用方法没有经过系统正规的学习和操作,自己又不去认真学习钻研其使用方法,不知道这些仪器设备是怎么用,用在什么地方,在什么时候用。先不说有的基层大队由于经费紧张而没有购买火调勘查仪器和装备,即便有了仪器装备,却不能在火灾现场或火灾调查过程中操作使用,不能派上用场,有了这些仪器装备还是等于零。不能充分利用现有设备科学地认定火灾原因,而是凭主观臆断和经验认定火灾原因。
(三)工作责任心差。客观上由于有的基层大队领导重建审、消防监督检查,轻火灾事故调查,认为火灾调查工作不重要,有的甚至于发生火灾时才想起有火灾调查这项工作。平时不注重督促火调干部对专业知识的学习,忽视对火调人员的培养,没有给火调人员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而主观上是部分火调人员认为:火灾调查工作不仅脏、累、艰苦甚至危险,而且还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致使工作积极性不高,不愿意学习专业技术知识和火场实践,去调查火灾事故也是敷衍了事或是推卸式处理,为图省事,对一些火灾隐瞒不报或火灾原因认定结论一律为火灾原因不明。没有严格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认定火灾原因和查处火灾事故责任者。
(四)法律知识欠缺,法律观念淡薄。部分基层火调工作人员没有意识到法律文书的严肃性,而是个人随意性很大,不注重时效,不能规范填写《火灾原因认定书》和《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书》等法律文书,是法律观念淡薄的具体体现。
二、提高基层火调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的对策。
(一)加强基层火调人员的业务知识学习。加强基层火调人员的业务培训,培训火灾事故调查程序、火灾原因鉴定技术和办理刑事案件的相关程序等专业理论知识,培养他们分析问题和利用技术手段解决疑难火灾事故调查的能力。
在火调工作中,要严格遵守火场勘查程序。“4431”火灾现场勘查程序,是在火灾现场勘查中通过寻找并确定起火部位及起火点,同时作好勘查时的文字记录、提取起火物证、进行火灾现场的制图与摄影录像,从而正确认定起火原因的一种科学方法。对于有效地进行火灾现场勘查并查明火灾原因十分地有用。火调人员要牢固、熟练地掌握“4431”程序,并在火灾调查中落实运用。
在火灾事故调查中,还应当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查明火灾原因。如:利用排除法对于一些发现晚、报警迟、烧损程度较重的火灾,虽然经过认真的调查和细致的勘查,但从现场难以找到起火源的物证,而难以确定火灾原因的火灾。我们就在准确认定起火点的基础上,将起火点内所有能引起火灾的起火源依次排列,然后用事实逐个加以否定,最终肯定一种能够引起火灾的起火源,进而依据现场的客观事实,运用科学原理,进行分析,找出起火原因。
消防总队或支队机关应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各基层大队火调人员跟班学习、实地考察或采取经验交流会等方式,加强相互间的业务交流和技术交流,使基层大队火调人员学到火调实用方法和技术的同时,积累火调工作经验,提高整体水平,促进火调工作共同发展。
(二)加强对火调勘查勘查仪器和设备使用方法的学习。要通过对火调勘查仪器和设备的学习,要弄清每种仪器和设备功能、用途和使用方法。并且要亲手操作和实践,确实掌握这些仪器和设备怎么用,用在什么地方,在什么时候用。以便为认定火灾原因提供科学的依据。尽快彻底改变凭经验、凭主观开展火灾事故调查的旧模式,以提高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三)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增强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基层大队领导要重视火调工作,要加强火调人员的思想素质教育,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意识,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一丝不苟、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和态度。鼓励火调人员在职自学,逐步提高业务水平。火灾调查人员在火灾现场勘查过程中,必须尊重客观事实,要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从已知的事实认定未知的起火原因。提高火灾事故调查水平和准确率,严格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认定火灾原因和查处火灾事故责任者。
(四)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法治观念。火调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很多,火调人员要积极努力地学习相关的知识,树立法治意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遵守办案程序和认真对待火场勘查以及相关法律文书的制作。注重火调工作中的每个环节,遵守有关时效的规定,注意每个细节,包括规范填写《火灾原因认定书》和《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书》等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