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现代化消防铁军队伍战斗力的几点思考
打造现代化公安消防铁军,必须坚持以打得赢为根本目标。打得赢靠什么?靠的是部队战斗力。战斗力从何而来?就其构成的基本因素来说有两大方面,一方面是客观基础或者说“硬实力”,就是人(队伍)和器材装备,兵员的多寡和装备器材的优劣在很大程度上会直接影响着部队战斗力的水平;另一方面是受人的主观因素影响和制约的,我们称之为“软实力”,战斗精神是“软实力”的核心要素,信息技术的水平和应用、灭火救援组织指挥水平、部队训练水平、技战术素养、依法规范地开展灭火救援行动的理念和能力等,是软实力的重要构成。
据笔者调查了解,近年来贵州省消防部队在公安部消防局和总队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密围绕“打得赢”这一根本目标,强力开展打造公安消防铁军活动,全力提升部队综合实战能力,大力弘扬战斗精神,有力地促进了部队战斗力的生成。与此同时,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培养和提升部队的战斗力是一项长期的工程,不断探索和拓展战斗力生成模式与途径,是我们需要始终面对并完成的艰巨任务,更是打造现代化消防铁军、完成灭火救援任务的客观要求。
一、必须坚持强将精兵之路
就全省消防部队的现状而言,警力不足依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需要面对的客观形势,兵力不足与灭火救援任务繁重的茅盾十分严重,很难满足灭火救援的兵力需求,这是我们在战斗力生成途径上面临的困扰和忧患。在兵员匮乏的情况下如何实现战斗力的有效提升?这就要树立在人的素质上做文章的观念,坚定地走出一条强将精兵之路。通过强有力的教育训练和实战实践,快速提升各级指挥员和战斗员的能力素质,实现战斗力在效能上的大幅提升。
第一是打造过硬的指挥员队伍。“千军易得,一将难求”,是对指挥人员重要性的经典描述。消防灭火救援也是如此,准确的判断、果敢的决策、正确的指挥灭火救援战斗取得胜利的重要前提,更是对各级消防指挥员的客观要求。基层一线指挥员整体素质亟待加强仍然是现阶段基层指挥员队伍面临的实际:客观方面,由于干部培养和生长途径,加之岗位的流动性,使得有相当一部分基层指挥员业务生疏、经验不足、缺乏灭火救援训练和战斗指挥的基本阅历和实践体验,也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主观方面,由于基层工作生活的艰苦、繁琐,也使得一部分同志不能安心基层、钻研业务、提升能力。应该看到,指挥员的素质构成有诸多因素,而要从诸多方面较快的提升其能力水平,最有效的也是最主要的只有学习和实践。基层是锻炼人才的熔炉,基层指挥员身处灭火救援一线,就必须牢固树立爱岗敬业、履职尽责的信念,必须自觉地加强灭火救援基础理论的学习,熟悉并掌握燃烧、供水、装备性能、危化品性质、战斗条令和规程、常见火灾和灾害救援战法等,用理论武装头脑,引领思维,指导工作,逐步构建起较为系统的理论框架。与此同时,要重视实践、加强实践,大胆地把所学所思运用于灭火救援训练、战斗和指挥行动之中,通过向有经验的士兵骨干请教实战经验、组训方法,熟悉辖区基本情况、亲自参加装备熟悉操作、亲身参与和体验训练演练、思考总结灭火救援战斗行动的得失,借鉴并讨论各类战例等具体的途径,逐步积累实践经验。学习和实践说到底还是主动的行为,所以基层指挥员要努力培养对工作、事业的尊重和热爱,努力培养承担职责使命感和完成任务的成就感,努力培养业精于勤和不甘人后的信念,从主观上为能力素质的提升建立起理性的思维和通道,坚持不懈地付诸行动,努力成为灭火救援指挥的行家和“强将”。
第二是突出灭火救援训练的实战性。训练是增强战斗力的根本途径,要使一线战斗人员具备过硬的战术素养和战斗能力,成为“精兵”,就必须加强训练。各级部队都应当遵循依法治训和按纲施训的方针,坚持从难从严,注重打牢官兵体能、技能、战术的基础。与此同时,要突出抓好实战化训练。必须牢固树立一个观念,即灭火救援只有统一的原则,没有绝对统一的战法,所以,部队的经常性训练必须坚持“定中求变、突出实战”,即在遵循消防灭火救援所必须共同贯彻的原则和指导思想的前提下,紧密结合本地区、本辖区多发的、可能发生并难以处置的火灾特点和规律,立足于自身装备、兵力、单位具体情况、周边消防基础设施等实际,编制有针对性的预案和训练科目,开展有实战意义的训练,并在实战中加以运用和检验,形成具有自身特色和创新优势的训练体系,有效纠正“为考而训、为查而训、不考不查,随便训训”的弊端,引导部队的训练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实现整体战力的有效增强。
第三是重视建立战训工作的培训和激励机制。战训工作的主要目标和内容是促进战斗力生成,机制是战训工作和队伍良性发展的客观前提和保障。通过建立定期培训和检查考核机制,引导和督促各级指挥员、攻坚组、广大官兵自觉学习和钻研战训业务,充实理论积蓄,强化专业素质,提升履职能力;通过举办比武竞赛,为基层业务训练骨干和优秀指挥人才的脱颖而出提供平台;完善干部提前晋升机制,从政策上向基层灭火救援一线、艰苦边远地区干部倾斜,营造栓心留人的良好氛围和有为有位的激励机制;落实和逐步增加战训岗位津贴,促进战训队伍的稳定和人才的保留。
二、必须坚持强化和优化装备建设
消防车辆器材装备做为部队完成灭火救援任务的物质基础,是消防部队战斗力的重要构成,也是部队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近年来发生的大连“7.16”、“8.29”石油化工火灾和上海“11.15”大火等一系列重大火灾和灾害事故,都揭示了一个基本经验――精良的装备在灭火救援实战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此,应当不断调整装备建设与发展的思路策略,逐步实现从数量向质量的转变。
第一是要加大主战消防车序列的战斗能力。目前,我省主战消防车辆以8吨以下容量,出水流量不超过40升/秒的轻型、中型车为主,其价格适中、灵活机动、操控性好的优势显而易见,但是持续灭火支撑时间短、第一时间供水强度较小、对较大火场初战控制能力不足的缺憾同样并存。因此,应当注重考虑在现有的主战车序列中增加配置大容量大流量水罐车,实现初战力量到场后能够真正在第一时间形成优势兵力,获得战场主动,这是已经被多起成功的灭火救援实战所验证了的。
第二是要紧密结合辖区实际和实战需求。应该本着实用为先、质量为先的基本思路,从兵员实力、辖区多发火灾和灾害事故的基本情况和基本规律出发,从本地区火灾和灾害事故处置需要出发,优化配置,切忌不切实际,不做调研,好大喜功,搞“形象工程”,既浪费财力,又形成不了战斗力。
第三是要探索车辆装备系列化和配套化的路子系列化,是指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同一类装备,尽可能选配同一个品牌优质的和成熟的产品,这有利于取得采购时的价格优惠和装备的售后维修服务。
配套化,是指在装备的购置时,应该综合考虑到各种车型的有机配置,形成互补与“合力”。如城市狭窄道路较多的,应该考虑为各单位配备轻型与重型结合的车辆构成第一出动力量组合;装备高喷车辆后,应当考虑为其配备大容量供水保障车;针对抢险救援任务不断增加的形势,逐步实现“特勤车辆、器材常规化”,使常规中队具备处置除火灾以外的一般灾害事故的初战处置能力等。
第四是要强化装备应用训练。有了精良的器材装备,仅仅是具备了完成任务的客观有利条件,要真正发挥装备高效的性能和作用,就必须要重视人与装备的有机结合,而实现这种有机结合的途径,首先要使指战员对装备性能和操作方法程序做到了如指掌,操控自如;其次,要不断增强装备应用和训练的针对性,经常开展装备的实地运用和自编组合应用操法的训练,不失为实现“人装结合”的事半功倍的做法。
三、必须坚持把战斗精神始终贯穿到部队教育训练全程。
一部《亮剑》,让我们重温了激情岁月的铁血豪情;一部《士兵突击》,让我们领略了当代军人的一往无前;三年打造铁军,官兵们吼出了铁骨铮铮的无悔誓言;一次次艰苦卓绝、直面生死的灭火救援,全部队用行动实践着“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谆谆重托。所有这些,不惟是感人至深的文艺作品和荡气回肠的英雄壮举,更是当代革命军人战斗精神的集中诠释,这就是为什么长期以来,消防部队和广大官兵能够直面血与火的洗礼,以自己的汗水、热血乃至生命捍卫社会和谐、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忠诚无畏地履行神圣职责的精神动力和宝贵财富。
基于正确的教育和引导所培育出来的战斗精神,能够极大地鼓舞部队的士气,激发出巨大的能量,促进战斗力提升。换言之,战斗精神本身就是战斗力不可或缺的核心,所以,战斗精神的培育理所当然的应当成为部队教育训练的主要内容并贯穿始终。
第一是要把战斗精神培育与思想教育结合起来,通过思想鼓动、学习英模等强有力的思想政治教育手段,引导官兵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无私奉献的思想观念,做一个政治上永保先进的消防战士。
第二是要把战斗精神的培育与部队开展的心理训练结合起来,作为心理训练的一项内容,通过积极的教育引导和有针对性的训练养成,激发部队和官兵不畏艰难、坚韧果敢、永不退缩的优良作风,使部队始终保持高昂振奋的士气,官兵具备舍我其谁、一往无前的气势。
第三是要把战斗精神的培育和军事、体能、技能、战术训练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科学训练,使官兵逐步锻造成为具备勇敢精神、理性思维、过硬能力,能够克服一切困难而绝不屈服、决不退缩的钢铁勇士。
四、必须坚持依法规范实施灭火救援的理念
细数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影响较大的火灾或灾害事故,在抢险救援行动的实施和指挥中,几乎无一例外地受到不同程度的议论、质疑甚至指责。这一方面反映出社会和人民群众对灾害的关注、对灾害救援行动专业化规范化期待和要求,另一方面也折射出我们在实施灭火救援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不严谨的问题,如执勤不规范导致接警迟缓、力量调派不及时,指挥不规范导致战术措施不当、火灾延烧扩大,战斗行动不规范出现的作风松散、动作疲沓、群众指责,安全防护不规范引起官兵受伤,火场监护和移交不规范发生死灰复燃、影响不良等等。以上种种,不仅仅会对直接影响灭火救援的成败和官兵的自身安全,还会直接到影响部队的声誉形象,因此,重视并加强灭火救援行动的规范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是要规范执勤战备。《消防法》和《执勤战斗条令》是消防部队依法履行灭火救援职责、建立正规的执勤战斗秩序的根本依据,要经常性的开展条令学习和教育,把准吃透条令的精神,督促部队贯彻落实。重要的是把条令的规定具体化,使官兵一学就会、一看就懂、便于执行。同时,把规范执勤战备秩序和部队的正规化管理有机的结合起来,作为部队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使部队上至各级首长和指挥中心,下至每一名战斗员,始终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
第二是要规范作战程序。消防部队的灭火救援作战程序,由受理火警、力量调派、赶赴现场、组织指挥、侦察救人、控火排烟、安全防护、信息报送、火场清理、收队撤离等一系列作战环节构成,《执勤战斗条令》对作战行动的各个环节都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和严谨规范的规定,依法依规地开展灭火救援行动,是部队战术素养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体现,各级指挥员都必须强化程序意识和规范意识,经常组织部队开展训练和演练,经常利用战评查找并及时解决作战行动中程序不够严谨和违反程序的问题,使部队的战斗行动规范高效。
第三是要规范官兵言行。火灾和灾害事故对受灾者会造成较大的财产损失和生命危害,对社会会形成较大影响并受到关注。因此,严格地规范官兵在灭火救援行动中的言行,是确保圆满完成任务、维护和树立形象的必然要求。要严格禁止火灾扑救和事故救援现场出现作风松散、动作疲沓、麻木冷漠等言行,严格杜绝指挥不当、措施不力、组织混乱导致灾情扩大和战斗失利。各级都要经常地教育并要求官兵,在每一次的灭火救援战斗中,都要通过我们的行动,展示消防铁军训练有素的战术素养和战斗作风,体现消防部队作为一支专业队伍的职业精神和专业素质,传递消防官兵对人民群众的真挚情感和深切关怀,树立安徽消防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