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消防大队隆重召开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部署会
为认真贯彻国发46号文件和部局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全面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力保“十八大”期间社会消防安全稳定。7月27日上午,望谟县消防大队在县供电局二楼会议室隆重召开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部署会,全县59家重点单位管理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望谟县消防大队高伟参谋传达了省消防总队《转发部消防局关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宣读了全县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方案。指出全面推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互联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推行单位自我管理的一个重要途径,并详细阐述了开展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的意义。并就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档案、实时更新消防安全动态管理信息、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备案制度、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备案制度、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报告备案制度、消防安全分类预警监督等“户籍化”管理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最后,望谟县消防大队胡洪冰大队长结合当前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专项行动,就完善单位“户籍化”管理档案等事项对参会的重点单位管理人做了三点要求:一是转变传统的消防安全管理意识,从意识上抓好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二是单位消防负责人要明确“户籍化”管理建设的作用,从领导层面抓好重点单位“户籍化”工作建设;三是加强重点单位员工消防安全管理培训,从基础上抓好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建设。
会后,参会人员均表示,通过此次培训,理清了“户籍化”管理的工作思路,为下一步更好的开展此项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