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消防支队出台执法质量双考制度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推进全州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日前,黔西南支队修订出台了黔西南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办法》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细则》,并同步出台了《执法基础工作评分标准》和《执法案卷评分标准》。
《黔西南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办法》共分总则、内容和标准、考评方式、考评结果运用和附则5章共26条。《办法》依据公安部消防局《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贵州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规定》和《贵州省公安机关案件评查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明确了执法质量考评的12项内容、消防执法活动的8项基本要求、执法基础工作的6项原则,细化了实施消防行政许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消防监督检查、消防产品监管、火灾调查、消防行政强制、消防行政处罚、办理失火案和消防责任事故案、参加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和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内部执法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方面的60余条标准。
支队执法质量“双考”制度还对考评方式,单位和个人半年、年度、年终执法工作成绩评定、加分与扣分、奖励与处罚等一并作了量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