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老建筑群无物业管理公司的建筑消防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册亨县公安消防大队
册公消〔2012〕17号
开展老建筑群、无物业管理公司的
建筑消防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针对老建筑群、无物业管理公司的建筑消防安全责任未能落实,消防设施不健全,长期无人员管理等情况,根据总队和支队2012年防火工作要点,为有效防控火灾事故发生,减少火灾危害,提高社区防控火灾的功能,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已建老建筑群、无物业管理公司的建筑消防管理责任制,结合全州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冯 刚 陆 勇
成 员:张应龙 孙亚伟
二、治理对象
(一)对辖区内棚户区、旧城改造建筑和古建筑群。
(二)无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的建筑小区。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2年5月21日至6月10日)。
对辖区老建筑群、无物业管理公司的建筑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工作,收集基础数据,建立台帐,明确主责监督员,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二)综合治理阶段(2012年6月11日到7月31日)。
联合社区、居委会等单位开展对老建筑群、无物业管理公司的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主要检查老建筑群和无物业管理公司的建筑消防设施配置和完好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建立情况。
(三)总结和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12年8月1日到8月20日)。
对所有投入使用老建筑群、无物业管理公司的建筑有管理单位的要求单位出台相关管理制度,完善长效机制,对无管理单位的要提请政府,明确相关单位进行管理,相关单位要定期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及时完善消防设施,进行动态监督管理;要认真总结,巩固治理成效。各地在具体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要联合规划、建设、乡镇政府和社区对老建筑群、无物业管理公司的建筑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摸清已建老建筑群、无物业管理公司的建筑的底数,掌握已建老建筑群、无物业管理公司的建筑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现状。
(二)要积极与乡镇政府、社区协调,把对老建筑群、无物业管理公司的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乡镇、社区综合治理工作内容同步开展,各行政村、社区要指导已建老建筑群、无物业管理公司的建筑内的群众自发成立消防安全组织,对本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管理。
(三)要提请政府召集相关部门共同协商解决老建筑群、无物业管理公司的建筑消防设施的资金问题,同时可以发动群众自筹资金,多方筹集资金解决老建筑群、无物业管理公司的建筑消防设施的配置和维护保养。
(四)要结合开展的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化工作,将老建筑群、无物业管理公司的建筑消防管理工作与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解决消防安全工作的盲点问题。
(五)加强信息报送,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要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汇总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和信息,于2012年6月15日前,要将老建筑群、无物业管理公司的建筑台账上报支队防火处王鼎邮箱,并于2012年8月25日前,上报开展老建筑群、无物业管理公司的建筑消防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老建筑群、无物业管理公司的建筑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