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消防支队印发预案全面做好抗洪抢险准备
为切实做好防汛抗洪的准备工作,提高全州消防部队快速反应、跨区增援、统一指挥、有效处置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洪涝灾害事故的危害程度,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日前,《黔西南州公安消防支队抗洪抢险预案》印发全州消防部队,对支队抗洪抢险指挥机构、指挥原则、行动程序、战勤保障等工作作了全面明确。
《预案》明确由支队长李世永任全州消防部队抗洪抢险总指挥,副支队长王从刚为副总指挥。组织、领导、指挥全州和协调临近公安(专职)消防队、社会各界力量,确定救援决策,提供各类保障,积极抢救被困人员,尽快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并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救援进展情况。指挥部下设抢险救援组、战勤保障组、政工宣传组、外联组、通信保障组和现场保卫组,负责协调当地政府及参战各消防部队开展救援工作。
《预案》明确了“属地指挥、统一指挥、逐级指挥、授权指挥”四项指挥原则。在行动程序上,本州范围内发生3人(含本数)以上人员失踪或被困,重大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当地消防力量无力处置的洪涝灾害事件时都应立即向支队报告。支队全勤指挥部接报后及时调集力量进行增援,同时根据情况作出启动《预案》的决定,迅速调集相关力量到场处置。
《预案》明确了力量调集的原则、权限、战区划分与力量集结方法。根据黔西南州传统抗洪抢险的实际,将全州划分成“三个战区”。第一战区以兴义市为中心,兼顾顶效开发区。第二战区以兴仁县为中心,涵盖普安县、贞丰县、晴隆县。第三战区以望谟县为中心,涵盖安龙县、册亨县;各战区发生洪涝灾害事故后,按照“加强首批、力量适度、增援迅速”的要求,遵循战区内调集、就近调原则跨区域调集增援力量;除辖区大队在第一时间参加本区域内的抗洪抢险救援行动不需要支队指挥中心直接调集外,其余大队参加增援必须由支队指挥中心统一调集。
《预案》还对各增援单位集结前准备、增援途中注意事项、到场后的战斗实施等细则做了明确。对抗洪抢险器材装备保障、救援官兵生活保障及支队救援机动队名单作了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