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中队落实安全工作责层层签订责任状
为全面加强部队的安全工作,教育和督促官兵树立安全意识,履行安全职责,遵守安全规定,落实安全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巩固和提高战斗力,防止因思想麻痹、工作失职,违反条令条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造成人员事故发生,3月13日,望谟中队组织全体官兵召开安全防事故会议,并签订2012年度安全防事故责任书。
安全工作是经常性工作,只有群策群防才能落到实处。望谟中队主官与中队全体官兵逐级签订了安全防事故责任状。 并建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班设立安全员,做到异常情况一出现就有人报,事故隐患苗头一出现就有人抓,违章违纪一发生就有人管。依靠中队党支部、团支部、武警委员会等组织抓控制,通过干部队伍、思想骨干队伍、安全领导小组抓管理,发动群众做工作,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做到“安全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目标”,群策群力,共同抓好安全工作。
《安全防事故责任书》要求全体官兵要严格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严格管理、狠抓养成,形成全队官兵人人、事事、时时、处处讲安全,自觉遵纪条令条列的良好氛围,中队官兵要把安全防事故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严格按照条令条例约束自己行为,认真落实好《公安消防部队安全工作管理规定》、《公安消防部队车辆管理规定》、《条令条例》和《四个严禁》、《五条禁令》等规章制度,确保“安全建设年”不发生责任事故与车辆事故,无打骂体罚士兵、逾假不归、偷盗、打架斗殴、违反“三个‘三不准’”等严重违纪现象,保证部队秩序正规、安全稳定。
最后,中队长副中队长张瑾做了总结,他指出:中队全体官兵一定要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安全是压倒一切工作的重点工作,只有首先保证了安全,才能完成各项消防保卫任务,签订责任书的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做到责任到人,明确任务,切实提高部队正规化建设水平和部队的战斗力。
中队官兵纷纷表示,将结合此次签订安全防事故责任书,以“安全建设年”为契机,做好自身份内工作,切实抓好部队安全工作,确保部队高度稳定。